本网拉萨4月1日讯(记者 张宇 见习记者 胡婉柔)1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我区将购买区内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60万元;购买“好房子”或现房销售项目的额外增加20万元,达到18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居全国前列,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升向好。
据悉,《若干措施》分4个方面、9条具体措施,聚焦房地产市场发展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方面,明确延续购房补贴政策,针对单套最高补贴限额5万元补贴政策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支持非住宅用地转型和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消化库存。加大改善型住房供给方面,鼓励建设“好房子”住宅产品、积极推行住房消费换购政策,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宅标准,通过土地供应、容积率计算等政策优惠推动“好房子”建设;推行“卖小买大”“卖旧买新”,释放改善型住房需求。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15%执行,允许直系亲属互助使用公积金,支持住房品质提升改造;优化还贷政策,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方面,强化商品房供地与城市发展、城市设计相衔接,盘活城镇存量低效用地,建立规划用途底线管控与过渡期功能弹性调整机制,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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