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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7月1日起实施

2026年04月07日 08:1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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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4月6日讯(记者 李梅英 卓玛七林)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西藏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保障范围覆盖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大行业,涉及美团、滴滴、顺丰、货拉拉等十多家平台企业。该保障费用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实现“零负担”参保。

《办法》明确,若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导致职业伤害保障费中断缴费或欠费期间,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的,其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等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并将依照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在保障待遇方面,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涵盖医疗康复、伤残补助、死亡抚恤三大类。其中,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全额列支,劳动者治疗期间可享受生活保障费;伤残待遇按1至10级分级发放,1至4级伤残人员可领取伤残津贴;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同时,政策实行高效便捷的“一键报案”机制:平台企业需主动识别异常订单并报案,劳动者也可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直接申请认定。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一般案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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