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法治有温度。长期以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定位,将“检护民生”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度融合。近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一起房产销售领域合同诈骗案为契机,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工作理念,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精准推动源头治理,成功实现了民生保障与企业发展的共赢。
经查,被告人贾某、杨某、何某在与日喀则市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代理包销合同期间,竟铤而走险,伪造公司印章、收款收据、网签备案表等材料,虚构拥有合法销售、收款权限的事实,大肆实施诈骗行为,先后骗取5名购房群众共计350余万元。
检察官介绍,这一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财产利益,击碎了多个家庭的“安居梦”,更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对涉案企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造成了双重损害。该案作案手段隐蔽,受害群众集中,社会危害性显著,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民生、扰乱市场秩序的涉企犯罪案件。
面对复杂案情,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快速推进诉讼进程。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严把证据关,精准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三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有力的司法裁判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多方协调,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案结”不能“事了”。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案件的办结,而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针对涉案企业在印章管理、合同审批、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明显漏洞,检察机关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从根源上防范风险、规范经营。
“企业要规范销售管理,明确授权边界,严禁合作方擅自收取购房款。要建立健全印章、合同、票据全流程审批与备案制度,以制度刚性堵塞管理漏洞。同时,通过官方渠道主动公示正规购房流程、指定缴费账户及核验方式,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并强化对合作方的日常监管与风险排查,从源头防范经营风险。”该检察官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已启动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以此案为典型,检察机关正深化房产销售领域的类案监督与普法宣传,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动监管,持续完善民生保护与产权保护的协同机制。
在此,检察官结合本案向社会公众发布警示提示:购房时务必通过开发商官方渠道核实销售主体资质、缴费账户信息,切勿向非官方指定账户转账;仔细核验房屋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网签备案表等文书的真实性,可通过官方平台查询核验;警惕“内部认购”“低价房源”等噱头,发现可疑销售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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