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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批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 8名律师组团助力妇女维权工作

2016年10月26日 09:5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记者 程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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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韩海兰)25日上午10点,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授牌暨“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聘任仪式在自治区妇联二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为首批“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的8名律师发放了聘任证书。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和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的组建,是自治区妇联在妇女维权方面新的探索。

维护妇女权益 成立维权服务律师团

活动现场,自治区妇联主席江措拉姆,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卓嘎为首批“自治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授牌;江措拉姆为两家援助站——北京市成大拉萨律师事务所和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发放了启动工作经费。同时,江措拉姆、卓嘎等人还为首批“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的8名律师发放了聘任证书。

卓嘎介绍,近年来,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类型多种多样、不尽相同,既可能是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方面的,也可能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甚至是同时侵犯多方面的权利或权益。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的授牌成立和“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的组建,必将有利于发挥律师工作在妇女维权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区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妇女的法律地位、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希望首批获聘的8位律师,立足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区妇女权益维护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广泛涉猎心理咨询、家庭伦理、民族宗教等相关理论知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我区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新探索 今后或将在全区逐渐铺开

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邓晓红介绍,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是一家公益机构,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双重领导,由自治区妇联管理并负责日常工作,司法厅负责对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援助站专门为服务妇女而建立,服务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是根本宗旨。同时,援助站承载着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宣传,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等多方面的职责。“妇女法律援助站和律师志愿者团队要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观察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为政府和妇联组织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丁文力说,妇女不仅是国家社会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起着半边天的作用,而且肩负着生儿育女,为国家培育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在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设立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并指派3名资深律师担任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律师,我们有信心在自治区妇联的指导下,积极维护我区妇女的合法权益。”

邓晓红介绍,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和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的组建,是自治区妇联在妇女维权方面新的探索。希望在积累到一定经验之后,可以在全区逐渐铺开,全面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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