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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全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2016年01月19日 11:3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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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

(一)要搞好宣传教育。编印藏汉两种文字学习宣传资料,采取集中宣讲、入户宣讲、播放电教片等方式,用通俗的语言、鲜活的事例,深入浅出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宣传到群众、贯彻到基层。

(二)要摸清基层实情。工作组要对联系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其人口、土地、牲畜、资产、资源、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资料,摸清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了解当地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找准制约当地发展、影响当地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活动结束后,各工作组至少要形成1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

(三)要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相统一,既注重解决群众思想认识问题,又注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凡是对群众有力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决不能干劳民伤财、违背群众意愿的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多办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四)要增进群众感情。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感情和责任做群众工作,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组要指导联系点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制度。要不断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宣传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区地县三级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金书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尹德明,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公保扎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及区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牧厅、民政厅、扶贫办等单位领导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区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成员由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各地(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纪委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级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要制定活动具体方案,指导本级本单位驻村工作组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灶吃饭”的原则,各级财政要为工作组提供一定补助经费,用于在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工作组可力所能及地筹集经费,安排一些小型项目,帮助联系点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工作组驻点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专项列支。

(三)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巡回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主要精力和工作放在基层,随时了解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群众不满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批评教育,严重的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宣传报道。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即时报道活动成效,努力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范围。

(五)工作纪律。工作组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老西藏”精神,不干涉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给群众添麻烦、增负担,不接受群众吃请,不收受礼品礼金和纪念品。不参与有损党的形象的相关活动。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想办法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并创造条件帮助解决。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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