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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

2016年06月03日 17:5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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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jpg

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记者 罗宗 彭婧)6月3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大厅召开。据对西藏水环境、大气环境、草地、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监测显示表明,2015年西藏环境品质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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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由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胡荣国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就我区环境质量状况做了详细的介绍,“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环境保护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为抓手,以建设美丽西藏为目标,以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辐射环境管理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了我区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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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介绍我区环境状况。

2015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拉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平稳,年均值较上年上升3.7 %。全区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新增射线装置和放射源使用单位6家,公共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国家标准。拉萨市、桑珠孜区、乃东区、巴宜区、卡若区和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区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0.5万吨。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5.59万吨,全区67个县城生活垃圾生产量为51.75万吨,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4.11%。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量为977.3吨。

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介绍,全区共有2个县、21个乡镇、344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组织18个县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县级24个),保护区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其中,国家级1个)。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西藏主要城镇大气环境品质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环境空气品质达到《环境空气品质标准》二级标准,全年环境空气品质优良天数达356天,占97.54%,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品质排名第五位。

1.西藏人民广播电视台.jpg

记者提问。

在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对我区环境状况的相关热点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责任编辑: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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