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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至2015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绩

2016年09月30日 17:4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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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党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主任晋美旺措

本网9月30日讯(记者次仁央宗 罗宗)9月3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1至2015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刘萱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刘萱介绍,2011年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了第三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五年来,我区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的环境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区妇联主席江措拉姆

妇幼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两降一升”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工作取得成效,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从2011年的180.74/10万下降到2015年的100.92/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了6.07和7.07个千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11年的62.49%升高到2015年的90.54%,升高了28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大幅提高。我区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三包”范围,所有在读学生均免除学费、住宿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定量作业本,在全国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体系。

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长足发展。我区以促进妇女充分就业为目标,以落实扶持政策为主线,以职业培训提升技能为重点,以加强就业服务为手段,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女性高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自治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级各类换届工作中,充分考虑性别结构,为女干部参政议政提供保障,女干部参政比例逐步提高。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黄永清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我区出台《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多项政策,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助制度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西藏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妇女儿童维权力度得到加强。自治区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需求和特点,在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落实两规中有关妇女儿童法律保护的目标要求。

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在自然环境方面,西藏已率先建设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区有自然保护区47个,文化馆站774个,全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2%,基本解决了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基本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舆论环境方面,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每年组织一次市、县妇儿工委主任、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两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决策层性别意识和执行层推动规划实施能力;通过中国西藏妇女网,西藏日报开设的“巾帼风采少儿天地”专栏,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藏语栏目《西藏妇女》等,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两规内容、妇女先进事迹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许培海

从发布会上获悉,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区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事业的经费投入,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五年来,坚持把70%以上的财力投向民生领域,每年配套1000万元开展农牧区妇幼健康项目,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102万元支持实施儿童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安排945万元为农牧区孕产妇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全区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保障福利经费等均有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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