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宣传处副处长 罗铁柱
本网10月24日讯(记者次仁央宗 彭婧)10月2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制定情况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获悉,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常务理事、制标组组长 房成利
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常务理事、制标组组长房成利介绍,西藏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于2015年9月决定制订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2015年10月,制标项目组成立,认真学习、查阅了《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水利厅发布的《西藏天然饮用水资源调查评价情况》,了解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生产企业概况,调阅了我区包装饮用水主要生产企业的《地质勘查报告》及《水质检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工作计划、设定了制标原则。此后,历经了采集样品、检测分析、比对分析、数理统计、制定标准、多方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阶段。2016年9月13日,《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核,9月14日网上公示。2016年10月1日,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正式发布该标准,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 岳志强
西藏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气候条件造就了西藏好水。通过检测、比对、分析可以看到,西藏饮用天然水富含锂、锶、偏硅酸等有益元素,呈弱碱性等特征明显;水中有害元素等污染物含量极低,总硬度优良等特点明显。为此,本标准做出以下界定。一是突出西藏冰川、雪山融水概念。二是突显西藏的高海拔优势。三是重点凸显了西藏饮用天然水独有特质,设定了特征性指标。四是体现了西藏饮用天然水纯天然、无污染的特性。五是保证西藏饮用天然水的绿色、纯天然、无污染本色。
发布会上获悉,本标准的编制经过了多次的讨论和验证,确保了本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通过本标准的实施,既突出了西藏饮用天然水的特质与特性,对有害物质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量要求,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达到了保护水源、保障人体健康的目的,对西藏天然饮用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将会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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