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胡荣国
本网拉萨3月15日讯(记者 次仁央宗 央宗)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厅级)、区消协常务副会长达娃欧珠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达娃欧珠介绍,去年,全区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738件,案值1097.80万元,罚没款406.50万元。其中,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58件,案值361.39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央宗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场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
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建立健全消费教育引导协作机制,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广泛开展消费与商标品牌、消费与红盾护农等内容的专题教育引导活动,营造和谐促消费、消费促发展的社会氛围。
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成效明显。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活动,强化正面宣传,扩大宣传效果。通过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消费维权宣传效果,增强了群众科学健康消费的意识,营造了“放心消费、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王乐娇
狠抓信用监管和信息公示,扎实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西藏月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并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要求,首次推选“西藏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为西藏自治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去年,我区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向全社会依法公示了全区19.04万户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向税务、质监等部门推送共享登记注册信息63.6万条。
扎实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针对通信、银行、保险、互联网、旅游、商业、餐饮、装饰装修、居民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综合整治,依法查处服务领域假冒商标、“霸王条款”以及对消费者合理要求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加快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制机制
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发改、教育、工信、公安、司法等28个部门和各方力量,提高行政执法协调和重大消费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依法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去年,以自治区消协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充实了消协的力量,自治区消协理事成员单位从原来的52个增加到91个,修改完善了区消协《章程》,重新界定了消协的性质,明确消协是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赋予消协“宣传咨询、消费引导、受理调查调解投诉、支持诉讼”等八项法定职责。
据了解,下一步,全区工商系统将继续抓好三件大事。在法律法规建设和宣传方面,继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即将出台的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十三五”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领域的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在市场监管方面,继续抓好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工作,推进工商部门“双随机”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从源头上管控消费欺诈行为。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将进一步推进各级12315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全方位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维权能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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