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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六十年 健康事业谱新篇

2019年03月29日 09:5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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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卫生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医疗卫生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落后到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以拉萨为中心辐射全区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形成,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期望寿命从民主改革前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8.2岁,人口从民主改革前不足120万人增加到现在的300多万人,西藏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西藏民主改革以前,仅拉萨、日喀则有规模很小的三所官办藏医机构和私人诊所以及零星的民间藏医,卫生从业人员不足百人,广大西藏人民有病无法得到及时医治。民主改革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各族人民身体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17年底,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47个,全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9035人,分别比民主改革前增长24倍和23倍。

一、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全区

民主改革以后,全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上世纪60年代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70年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0年代建立全区妇幼保健院(站)。90年代实施农牧区卫生事业“三项”(乡卫生院、县卫生站、县妇幼保健院)建设,2000年以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血液中心正式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改扩建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新建了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基本完成建设,自治区医院顺利奠基,地、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同时,还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农牧区巡回医疗车、彩色B超、X光机、多参数监护仪、显微镜、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卫生服务网络的建立和卫生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障。

二、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广大农牧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国家一直对农牧民实行特殊的免费医疗政策。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工作的决定》,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以免费医疗为基础,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建立。2011年以来,自治区累计投入26075.49万元,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模式,全区推行农牧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有效抵御了农牧民重大疾病风险,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初步形成了以农牧区医疗制度为基础,农牧民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农牧民医疗保障经费从上世纪90年代的年人均不足5元,提高到2018年的年人均515元,提高了103倍。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遏制

民主改革前,传染病、地方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民主改革后,西藏全面贯彻实施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在全区建立了8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普查防治工作。20世纪60年代消灭天花,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白破、麻疹等疫苗的接种,接种率达90%。2009年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对13种传染病的预防实施了计划免疫。基本实现了国家结核病防治控制计划和目标。连续18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2010年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鼠疫、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大骨节病和饮水型氟中毒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国家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目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下降,从1978年的3864.12/10万和6.65/10万下降到2017年的374.65/10万和0.9/10万,与1978年相比报告发病率下降90.30%,报告死亡率下降86.47%。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以规划免疫、规划管理和提升预防接种工作质量为抓手,先后开展了规范管理专项活动、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认证、疫苗冷链及温度监测系统建设等工作,不断强化提高广大群众接受免疫服务的自觉性,全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四、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明显下降

上世纪70年代,随着妇幼卫生机构的逐步建立,培训了一批藏族接生员,开展了妇科疾病调查和防治,一些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被及时发现,及时治疗。80年代,逐步在每个乡配备了乡村医生和接生员,为各地乡村医生和接生员配发简易产包。建立了七市地妇幼保健院,启动实施了妇女“五期”保健等工作。90年代,在推行新法接生的同时,大力提倡孕产妇住院分娩。进入新世纪,妇幼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妇幼健康工作从单项服务逐步扩展到覆盖妇女儿童整个生命周期的全面服务,初步形成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儿童5个时期“一条龙”服务链,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完善住院分娩奖励补助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降消项目”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和《促进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暂行办法》,自2011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1000余万元为农牧区孕产妇购买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提高住院分娩率。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通过推进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补助政策实施,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全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从1989年的715/10万和 91.8‰,下降到了2017年的102/10万和10.38‰;住院分娩率由1989年的2.9%提高到了2017年的92.48%。

五、藏医藏药事业得到振兴,继承与创新全面协调发展

藏医药学是中华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从“七五”时期起,自治区每年安排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2015年已经提高到4000万元。自治区先后于1986年、1996年、2014年召开全区振兴藏医药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医药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有力推进藏医医疗、教育、科研和产业发展。一是藏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上世纪70年代,全区只有1所藏医药机构。上世纪80年代,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先后4次进行改扩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全区建设了6个市地级藏医医疗机构和23个独立的县级藏医机构,全区藏医医疗机构从1978年的1个发展到2017年50个,床位从20张发展到2412张,藏医诊疗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覆盖率分别达89%和38%。二是藏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60年来,全区相继建立了自治区藏医学校、西藏藏医学院,西藏大学开设藏医系,开展藏医药医学理论体系、诊疗体系等系统教学。各市地卫生学校、干部进修学校和民办藏医药教学机构蓬勃发展。各级各类藏医药教学机构和医疗机构通过开展学校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培养藏医药人才,全区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763人,具有副高级技术人员为184人,中级583人,藏医药高级人才、技术骨干和基层实用型人才梯队基本形成。三是藏医药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申报天文历算等国家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20个,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完成了《四部医典》申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工作,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举办国际藏医药学术会议,参与国际“非遗节”等,推动藏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藏医药影响进一步扩大。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一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西藏自治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1+2”组成模式(即1名驻村队员、1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名村医)。截至2018年底,全区签约人数170万人,签约覆盖率达52.91%,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70.79%。二是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三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为减轻各族群众的就医负担,从2017年8月31日24时起,全面启动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藏药饮片除外),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持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整治和公布10项医用耗材监管指标工作。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各级医院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内涵建设,严格落实医院核心管理制度,狠抓医院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管理等核心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五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自治区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目录》,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目录藏药处方集》和《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目录藏药临床应用指南》。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已建成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流通管理更加规范。

七、卫生援藏力度空前,方式多样

1950年人民解放军进藏,开创了西藏卫生事业发展的新纪元。卫生部先后召开五次全国卫生援藏会议,安排部署卫生援藏工作,有力促进了西藏卫生事业的发展。60年来,卫生援藏有力补充了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能力水平,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局势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对口援藏工作扎实推进。1973年7月,国务院下发文件,决定向西藏派出医疗队,帮助西藏各地开展医疗、科研、教学工作。1973年至1983年的10年间,先后派出5批、近2000名医疗队员进藏。1984年,对口支援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单位的卫生部直属单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1个,分片负责卫生援藏工作的省市由8个增加到12个。1984年至2006年,卫生部先后主持召开四次全国卫生援藏工作座谈会,卫生援藏工作高潮迭起,有力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使西藏的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新时期。2002年5月第三次全国卫生援藏工作座谈会决定,把卫生援藏工作正式纳入党政对口援助范畴。现在共有17个省(市)、16个国有大型企业和1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承担对口支援任务。二是“1+7”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有效开展。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先后从北京、上海、安徽、广东、重庆、辽宁、陕西7个对口支援省(市)65家医院选派658名医生,成批次组团选派医疗骨干,使西藏医疗卫生事业发生了历史性进步、格局性变化。3年来,援藏专家帮带554个医疗团队、1279名本地医务人员, 培养医疗骨干2164名,761人职称得到晋升。选派1076名有培养潜力的本地医务人员和新入职医生到对口支援医院跟岗培训、进修业务。在中组部的协调下,选派23名市地分管领导和卫生部门、受援医院班子成员到对口支援省市挂职锻炼。通过公开招录等方式,引进医务人员673人。结合全区疾病谱,依托8家牵头单位、65家包科医院重点建设164个科室,重点打造心血管内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等85类具有高原特色、符合群众就医需求的“拳头”科室。“打包移植”内地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833项,共同攻关技术难题951个,联合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项目464项,已立项168项,填补刷新区域内医疗技术空白995项。整合援受双方各级各类资金28.8亿元,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拉萨市、林芝市、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已经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其他市地人民医院的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按期推进。已有338种“大病”不出自治区,1990种“中病”不出市地。“1+7”医院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分别比2014年增长了37.55%、76.23%、76.02%。受援医院共开展三、四级手术16787台,危急重症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89%,比2014年提高19.64%。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工作例会、人员任免、考核评价、财务监督等制度5268项,“1+7”医院业务管理、科研教学、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八、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行业监管更加规范

全区的卫生监督工作从民主改革初期的食品卫生监督起步,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进入新世纪,西藏第一家卫生监督机构——西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全区卫生监督工作开启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卫生监督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覆盖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初步形成,到2017年底,全区卫生监督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346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558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范围进一步扩大,监督执法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11个涉及群众健康权益的专业执法类别,监督执法对象增长至8439家。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护卫健康”作用有效显现,近五年来年监督执法覆盖率维持在80%左右,监督执法户次保持在每年10000户以上。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西藏卫生健康事业的长足发展是西藏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成果。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百倍勇气和千倍努力,用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靠勇气担当、奋发有为的干劲,将改革进行到底,继续开创西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继续奋斗。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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