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总方针。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推进西藏特色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甚至全局工作来谋划,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2016年,林芝市巴宜区被国家民委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
创建工作不仅密切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改善了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对实现当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聚人气、接地气,这涉及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关系问题。政府主导体现了政府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感,但政府绝非创建活动的唯一主体,“全社会”的范围涵盖了社会各界人员、组织和机构。作为集合概念的“民族”由若干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个体的人构成,并通过在职业、行业、身份、阶层、宗教、语言等方面的联系结成各种社会群体而存在。由于民族性因素总是与各种社会性因素交织在一起,民族团结的本质也就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不同民族成员的接触与交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本质上是实现人与人的团结。千千万万的各民族成员和由他们所构成的各种组织和机构都是创建民族团结良好氛围的主要载体,他们的参与程度往往就成为衡量创建活动是否具有坚实群众基础和强大内在动力的重要标准。聚人气、接地气实际上也就是党坚持的群众路线的体现。我们看到,虽然在顶层设计中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要求,强调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但一些地方的民众参与明显不足,相关部门忙于做资料、忙于接待和忙于接受检查往往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政府主导与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是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的重要路径,只有将二者相结合,才能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