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记者 唐朕 尼玛曲珍)11月24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情况。
主持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正处级) 苏鄂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米玛次仁介绍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高效联动。西藏检察机关多名未检干警先后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表彰奖励,多个基层检察院被共青团、妇联组织挂牌为“青少年维权岗”,区检院第九检察部被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1名未检干警被评选为6月全国“平安英雄”。2020年1月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米玛次仁
一、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性侵、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2020年1月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22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5件270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原则,2020年1月以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87人,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47人,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17件23人;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5件187人,占案件总数的85%。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86次,听取犯罪嫌疑人律师意见132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疏导28次。监督立案3件,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查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次仁多吉
二、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司法保护,西藏检察机关在全区检察机关配备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和专业办案组的基础上,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于今年4月开始,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罚执行监督检察业务全部统一集中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形成了检察机关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内部“小检察院”。通过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集中统一办理,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标志着检察机关的少年司法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系统化的新时期。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查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宋学红
三、打造特色未检工作品牌,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活动
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为抓手,持续升级“灯塔”“蓝天”“格桑梅朵”“雪莲花”“卓吉检察工作室”等特色未检工作品牌。新建5个普法宣讲工作团体,全区检察机关共82名检察长、438名检察官分别担任494所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督促学校、家长和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正确履职,通过开展亲职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手段,督促“问题学生”和“边沿少年”家长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精准帮教“问题学生”和“边沿少年”,让问题学生和边沿少年顺利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020年1月以来,检察机关与共青团、妇联组织建立了良性的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区检院与团区委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挂牌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1个。今年,区检院还从团委、妇联组织中选任264名工作经验丰富、素质较高、富有爱心的工作人员建立了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合适成年人信息库。为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疏导,区检院与民政厅、西藏心理学人才协会共同建立了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人才信息库,选任70名具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或者同等从业资格、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等专门知识的人员担任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为全面、综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权益,避免因多次询问给被害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上的“二次伤害”,检察机关与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一道,在拉萨、日喀则建立了两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其余地市也在相继建立中。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理念,通过依法惩戒、教育矫治、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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