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拉萨1月14日讯(记者 央宗 梁秦)14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 益西旦增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区检察机关聚焦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发展定位,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措施,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沈小丁
截止2021年11月,共立案1792件、发出检察建议107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8件,均赢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针对废弃农用薄膜随意丢弃田间地头、与其他垃圾混同处理等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城关区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及时安排部署废弃农用薄膜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源头控制降低回收难度、强化行政监管保证捡拾率等务实举措,回收废弃农用膜25余吨。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旭东
全区检察机关制定《西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和规范22条具体举措,丰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具箱”;林芝市检察院突出市情实际,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组织成立全区首个“生态保护无人机巡查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28万元作为公益诉讼专项经费,积极破解公益诉讼调查难、鉴定难问题;日喀则市白朗县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公益诉讼工作专项经费。
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与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和兵团检察院在拉萨召开会议,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旨在联合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检察监督合力,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切实增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丁表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推进美丽西藏、法治西藏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重要支撑。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完善思路、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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