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已成为关乎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时代命题,检察机关要顺应时代之变,着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1年以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将轻罪治理和检察办案紧密结合,着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1年以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讲解政策法规,确保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轻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7%。
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并取得原谅、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情节,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办理,切实做到轻案快办,并对可能提出宣告缓刑量刑建议的轻罪案件实现社会评估调查“100%”覆盖。
严格贯彻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轻罪案件提出精准化宽缓化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提出占比率达9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确保提出量刑建议罚当其罪,避免刑罚失衡。
严格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深化证据收集、审查、采信能力,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向侦查监督前移,针对性地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意见45条,提升刑事办案质效。
实现轻罪案件诉源治理
2021年以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提质增效上想对策、在融合治理上找方法,不断做优轻罪案件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优势。用活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对移送起诉案件中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问题“把脉会诊”,帮助承办检察官树立多角度全方位思考理念、厘清办案思路、化解办案难题,杜绝案件“带病起诉”。
打破条线信息壁垒。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优势,持续做优行刑反向衔接,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效率、精准度;对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必要性进行说明,制发检察意见书14份,杜绝不起诉案件“不诉”就不了了之情况。
强化轻罪案件检警协作。依托“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实现检警“双向奔赴”,检警双方同堂共学新理念新思想。同时,针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不规范等48条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助力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效。
做好轻罪案件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
轻罪案件直接关系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2021年以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推动联动治理,激活诉源治理“神经末梢”。
注重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10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0余人次参与公开听证,共同听取被不起诉人意见,确保作出不起诉决定公正性;发挥“枫桥经验”与检察公开听证融合功效,前往康布乡、县边境施工地、县养护段等地下沉到群众“家门口”召开公开听证4次,让群众“零距离”可感可触可知公平正义。
强化新时代轻罪治理社区矫正监督。开展社区矫正监督29次,对请假审批不严格等8项监管不当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助力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注重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专职人员长期缺位、现金收转管理不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标的毁坏时间、认定对象、认定依据存在错误”等问题进行监督,有效促进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帮助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治理,真正实现检察办案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下一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轻罪治理现代化体系之路,将“小案”办出大成效,把“小事”做到暖人心,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轻罪治理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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