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讯(记者 央金)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有损旅游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五高目标”,维护好拉萨形象,现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拉萨某水产店使用破坏准确度的电子秤案。
2024年6月25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水产店使用破坏准确度的电子秤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计量器具,罚款2000元。
2024年6月25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菜市场水产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的一台金钱豹牌HY-799电子秤以500g标准砝码称重时按该电子秤M7时显示500g、按M1显示525g、按M2显示550g、按M3显示575g、按M4显示600g、按M5显示625g、按M6显示650g。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拉萨城中某土特产柜台无证经营假药案。
2024年2月1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拉萨市城中某土特产柜台无证经营假药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底,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城中某土特产店涉嫌无证销售假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投诉人所购买的药品抽样鉴定,经鉴定为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西藏某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假药案。
2024年6月12日,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西藏某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假药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24日,接群众投诉举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市内某小区一处藏式别墅依法开展检查,发现该别墅内存有大量外包装印有相关藏药名称、功能主治的标签以及成品商品,当事人以网络直播方式进行销售,经鉴定为假药。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西藏某餐饮公司消毒餐具、海鲜菜系未明码标价案。
2024年6月7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西藏某餐饮公司消毒餐具、海鲜菜系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元。
2024年6月7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西藏某餐饮公司现场开展检查,发现该店消毒餐具、海鲜菜系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拉萨某液化气站未按规定对气瓶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案。
2024年4月1日,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拉萨某液化气站未按规定对气瓶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
2024年4月28日,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燃气专项检查中发现,拉萨某某液化气站在充气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对气瓶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笔录并固定相关证据。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藏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案。
2024年6月21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检定,罚款800元。
2024年6月21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海鲜区正在使用的电子秤未经强制检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民生无小事”,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告诫广大经营主体,要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保留好证据,及时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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