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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3年06月25日 18:1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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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6月25日讯(记者央宗 尼玛次仁)6月25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发布会获悉,除西藏外,全国所有省区市均设有省级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鉴于此,自治区社科联加强与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积极开展申报工作。2020年10月,党中央正式批准设立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办单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正式由部门奖升格为自治区政府奖。

主持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 张韬

设立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是顺应广大社科工作者多年期盼的具体举措。原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属部门奖,全区广大社科工作者对将此奖项升格为省级政府奖的呼声很高。将该奖项升格为自治区政府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获得感,进一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形成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良好激励机制。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社科联主席,自治区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小宁

据自治区社科联主席,自治区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宁介绍,2021年10月12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藏政办发〔2021〕31号)。办法规定,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奖项,评奖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奖项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报告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推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成果,设特等奖。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 罗布

2022年4月区社科评奖办启动了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经过初评、复评、终评和公示等工作后,并经自治区政府审议和报自治区党委同意,2023年3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西藏贫困与反贫困问题研究》等4项成果为首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西藏百年经济史》等10项成果为二等奖,《扎巴艺人及其<格萨尔>说唱本研究》等15项成果为三等奖。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获奖成果代表) 米玛次仁

此次获奖成果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等各方面,反映了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系统性、结构性和完备性的特点,推动了学科体系建设。此次获奖成果涉及西藏传统文化很多方面的研究,这些成果结合文献史料、考古发现、文化习俗和物质存留等多方例证,生动阐释了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在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具体体现,充分展现了西藏作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生动魅力,达到了用学术讲好中国西藏故事的目的,在国内外藏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推动了话语体系建设。

据了解,自治区社科联下一步将进一步改进申报条件、评奖方式、监督方式等内容,确保评奖程序公平公正,评奖结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其次,适时研究启动社科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工作。自治区社科联将坚持表彰成果和表彰人才相结合、成果评价与人才评价相促进,推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对社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优秀人才,逐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工作。


责任编辑: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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