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藏新闻网 > 专题 > 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 最新发布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2023年09月25日 19:3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本网拉萨讯(记者 旦增色珍 彭婧)9月2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党委、政府及各级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连续10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主持人: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 张韬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平措旦增介绍道,西藏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750元提高至534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947元、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4773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10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79万人、农村特困人员12100人、城市特困人员368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困难群众获得感极大增强。

新闻发言人:区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平措旦增

今年1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藏政发〔2023〕2号)《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藏政发〔2023〕3号)。新修订的《低保办法》和《特困办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把握社会发展趋势,围绕切实兜住兜牢兜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目标要求,适度扩大低保和特困人员的保障范围,并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新闻发言人: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索朗洛果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责任编辑:彭婧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