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拉萨3月21日讯(记者 程利娜 旦增兰泽)3月21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了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条例》自2025年3月1日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两个结合”,是对我们党百余年来民族工作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修订工作,始终坚持把这一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次调研学习,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句逐字进行修改完善,采纳吸收意见建议222条。修订《条例》,就是运用法治手段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
新修订《条例》充分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结合西藏实际,对推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新修订条例共7章5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社会协同、宣传教育、保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的施行,必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推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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