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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好住宅技术标准》11月29日正式实施

2025年11月28日 18:2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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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四级调研员 徐卓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罗桑次仁

本网拉萨11月28日讯(记者 次仁央宗 旦增兰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28日上午召开《西藏自治区好住宅技术标准》相关政策解读。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桑次仁介绍,2024年7月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好住宅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于2025年10月29日正式发布,11月29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科技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处处长 夏燕

《标准》结合高原气候特点,采取配置供暖、供氧、加湿、太阳能利用和防紫外线等设施,提升建筑的气候适应性,营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在高寒适应方面,要求室内实行供暖全覆盖,保证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6℃;外门窗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以减少冷风渗透;针对管线防冻难题,明确要求给排水、供热等管线如果外露时,采取“保温+电伴热”的组合防冻措施。在缺氧适应方面,建立了分海拔高度供氧设计标准。明确海拔超过3000m的地区设置供氧设施或预留条件,根据所在海拔高度设定室内氧环境控制标准。在阳光适应方面,要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建筑朝向宜采取南向或南偏东/偏西15°以内布置,对日照时长提出具体要求,鼓励低层住宅配置不小于10%面积的附加阳光间。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党委书记 傅治国

《标准》聚焦双碳目标任务,鼓励推广应用先进成套技术体系和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提倡通过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建造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实现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碳排放的双重优化。在生态保护方面,强调对场地原生生态系统的尊重与保护,要求项目选址避让生态敏感区,采取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维护场地内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在小区环境方面,注重营造健康宜人的微气候,通过多样化植物群落构建、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措施,以及严格的室外噪声与光污染控制,营造宁静、自然的居住氛围。在海绵场地方面,通过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现对场地雨水径流的总量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有效提升小区韧性。

新闻发言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曾宇

《标准》将质量安全保障延伸至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在优化设计引导方面,针对地震易发多发的地质特征,明确场地选址避开危险地段,8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域鼓励采用减隔震技术。并提出采取智能设备集成、安全防护智能化等措施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与动态运维,提升物业服务精细化、高效化水平。

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全区住建系统将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立足住房消费升级新需求,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通过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居住品质的新期盼,打造更多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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