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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01月23日 11:1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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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玛赤林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充分肯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按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方向,始终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始终把推进依法履职和与时俱进作为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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