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0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索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区法院在区党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最高法院正确指导和区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严格按照陈全国书记“一手反对分裂、打击犯罪,一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075件,审执结23432件,综合结案率97.33%。其中,由各级法院直接受理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21305件,占案件总数的88.49%。
一、旗帜鲜明反分裂、保稳定,全力维护西藏长治久安
立足反分裂斗争主战场实际,牢固树立“稳定是根本大局”的意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区党委十项维稳措施,全力参与“塔尔钦”专项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打击取缔非法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间谍、资助敌对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把打击锋芒直指极少数顽固不化的挑头骨干和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坚决打击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西藏长治久安。
立足推进平安西藏建设,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特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煽动聚集闹事、杀人、抢劫、盗窃、诈骗、毒品等各类严重犯罪行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75件,判处罪犯1427人,震慑了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了平安西藏建设;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72人,净化了发展环境;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27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立足争取人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孤立极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对424名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管制、缓刑等较轻刑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大人权保障力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等配套机制,保障刑事被告人和受害人合法权益。落实“五个一律”、“六个必须”要求,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依法对143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二、能动司法促和谐、优环境,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4767件,结案标的22.3亿元。紧扣“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妥善审理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发展等领域发生的案件405件。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公司股权、探矿采矿权转让、合同等各类商事案件4682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及非公经济主体的案件3724件。服务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审结土地征收补偿、安居工程建设、农产品生产流通等各类案件937件。支持创新驱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件。
紧紧围绕增进社会和谐,制定诉前调解若干意见,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着力加强诉讼调解,全区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率达66.16%。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诉前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918件,指导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2193件。
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依法受理、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切实把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共审结行政案件32件。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共提出司法建议146条。
三、践行宗旨解民忧、护民权,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着眼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在全区法院推动建设集立案登记、信访接待、咨询导诉、诉前调解、执行收案、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办事流程,为各族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咨询3900余人次,接待来信来访1310余人(件),判后答疑2262件。大力推广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审判模式,形成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车载流动法庭行驶里程76万多公里,巡回审理案件4263件,开展法制宣传17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6万余人次,得到中央政法委、区党委、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和各族群众的普遍赞誉,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并作典型交流发言。
着眼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工作,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方式,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508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1952件,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96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31.2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59.71万元,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着眼破解执行难题、兑现胜诉权益,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攻坚战等专项活动,强力破解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共执结执行案件2816件,执结标的4.32亿元,执结率达86.89%。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公开曝光53名失信被执行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因地制宜抓改革、提公信,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致力于依法有序推进司法改革,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全区法院队伍、审判执行工作现状进行调研,学习借鉴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有益经验,积极做好改革准备。按照区党委和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立足我区法院实际,加强司法改革探索,区高院牵头的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去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并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会同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教育培训,拓宽选任渠道、落实“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保障陪审权利。现有人民陪审员815名、其中新增139名,培训人民陪审员617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86件。
致力于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实施司法公开“五项制度”,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上网公布,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高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全面落实庭审公开要求,建立庭审公告、旁听席位信息公示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机制,明确全区三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公布联系电话。开通“西藏高法”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123条。
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二审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庭审观摩评议等制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全区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85%。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统一刑事司法尺度,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均衡。出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四项制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共调处化解信访案件34件,同比下降5.56%。健全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受理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共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93件,决定启动再审程序案件33件。
五、着眼长远抓队伍、强基础,全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理想信念和反分裂斗争教育放在第一位,着力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打牢高举旗帜、坚定立场、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培训法院干警1945人次,占全区法院干警总数的75%。高度重视藏汉双语人才培养,成立了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培训双语人才262人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在全区法院首次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全区法院共有9个集体、14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春强等一批先进典型。
着力抓好“两项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改进作风常态化;加大系统指导力度,推动中、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两问题”“一薄弱”,集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抽调410名干警进驻113个行政村,全面落实五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工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夯实城乡发展稳定根基,共协调落实项目162个,为民办实事2732件,累计投入资金6032.77万元,惠及群众7.76万人。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政策往基层倾斜,加大对中、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共提拔、调整、交流干部315人次,优化了全区法院班子和队伍结构;协调财政把中央补助法院办案及装备专款的90%以上用于基层,协调落实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等“十二五”规划项目59个、总投资2.97亿元,落实援藏资金860万元,改善了司法环境;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力度,在全区法院开展庭审调查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提升了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坚持科技强院,制定《全区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总投资5526万元的“天平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8个法院具备庭审直播条件,30个法院同步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提讯和培训系统,新建科技法庭90个。
六、坚定立场把方向、铸忠魂,永葆绝对忠诚政治本色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改革、重要部署及时向区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
始终牢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特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结对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全力做好代表、委员建议和关注事项的办理,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4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拓宽各族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92次,聘请廉政监督员180人,邀请社会各界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审理1260人次,保障人民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党委坚强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最高法院有力指导和区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和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助推了全区法院工作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法院干警整体素质还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不强;个别法院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宗旨意识不牢,“六难三案”现象尚未根除。二是司法审判质效有待提升,均衡结案意识不强,有的机械司法、教条司法,个别案件未能实现案结事了。三是司法保障能力与建设法治西藏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艰苦偏远地区法院基础设施滞后、工作生活环境差,进人难,留人更难;车载流动法庭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区法院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重要指示,深入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重要原则、孟建柱书记在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全国书记“两手抓”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藏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履行三大职责、实施四大工程,努力实现学习贯彻中央、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有新高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有新成效,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司法保障水平有新提升,为建设平安西藏、法治西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穿一条主线。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自觉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定不移推进法治中国、法治西藏建设。
履行三大职责。紧扣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忠实履行三大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深入贯彻区党委十项维稳措施,依法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切分裂渗透破坏活动。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争取人心,牢牢掌握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主动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功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100-1=0”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使人民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进一步规范、健全和完善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惠民措施,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实施四大工程。立足西藏法院实际,着眼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实施抓审判提质效工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认真做好司法应对工作。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和法官释法、以案讲法、上门普法等方式,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实施抓改革促公正工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调查研究,谋划改革思路,制订改革方案,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让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司法民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强化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实施抓队伍强素质工程。按照区党委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法治铁军的要求,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狠抓理想信念教育、综合素质提升、双语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工作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司法腐败保持零容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实施抓基层固根基工程。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审判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院队伍,规范车载流动法庭保障标准,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优化基层司法环境。按照“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为民的审判方式,真正把人民法庭建设成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完善司法保障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绘就,目标在召唤,人民在期盼。我们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最高法院正确指导和区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决议,奉法为重、依法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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