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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标志公开征集活动简章

2015年04月09日 12:00    来源:中国西藏新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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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树立西藏应急鲜明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知度,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集应急管理标志活动。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众、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标志。

四、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7月20日。

五、活动规则

(一)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

(二)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投齐,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请勿重复投稿。

(三)投稿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四)在提交作品和设计图稿中,不得出现任何与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须填写在《西藏应急管理标志公开征集活动报名和创意说明表》中。所有作品由主办单位进行统一编号。

(五)请作者自留底稿,参选作品恕不退还。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

(六)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七)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八)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方式与奖励

本次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应征作品由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审定。

(一)奖项类别

奖项分为入围奖、中标奖。

(二)奖金设置

设入围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中标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主办单位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作者自行分配。

(五)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作者不止一人的,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西藏应急管理标志公开征集活动报名和创意说明表》中“姓名”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六)中标作品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相关说明

(一)如有意参与应征,可待作品制作完成后,将作品与《西藏应急管理标志公开征集活动报名和创意说明表》一并寄往我办,无需单独报名,也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可直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zzzqyjglbgs@163.com或通过信函的方式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应急标志征集”),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康昂东路1号附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邮编850000,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891—6330275、13638907202。

(三)所设计标志:须含有“西藏应急”、“Tibet Emergency Management”、“XZEM”等应急管理相关名称中英文字样;构思新颖,具有识别性、唯一性和创意性;视觉形象鲜明,构思简洁明快,图案清晰、色调和谐,视觉冲击力强,具有西藏区域特色和艺术感。

(四)投稿作品电脑制作、手绘均可,提供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连同电子版),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Word文档下载:

附件:西藏应急管理标志公开征集活动报名和创意说明表

责任编辑: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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