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2015年9月23日)

2015年09月23日 23:2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3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马方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康宁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桂英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翁晓莉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米玛普芝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青江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格桑旺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次旦央宗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色江措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卓嘎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琼巴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海霞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达嘎巴珠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田荣超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扎西多吉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勇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郝涛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海霞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格桑旺姆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翁晓莉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青江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米玛普芝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达嘎巴珠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琼巴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次旦央宗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罗色江措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卓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卓玛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何锐刚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丽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多杰本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赵金虎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贺斌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童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吴涛的西藏自治区比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潘华川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李月锋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