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1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下旬在拉萨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西藏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西藏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6年财政预算;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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