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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2016年05月26日 09:5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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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5月25日讯(记者 玉珍)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在拉萨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赵正修、新杂·单增曲扎、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张晓华,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作有关任免事项的说明。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荣少华作关于《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如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作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作关于《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要求,适时修改《条例》,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切实增强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实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俞斌作关于《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细化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王松平作关于《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多吉才旺作关于《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根据旅游法的规定,体现西藏旅游特点,对我区法规中有关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经营规范管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为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性和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西藏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高万海作关于《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索朗仁增作关于《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对修订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结构较为合理、内容较为规范,条文的内在逻辑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符合新形势下我区边境管理工作的实际和需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新杂·单增曲扎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药品管理工作,注重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突出市场整治,有力保障了全区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建议今后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经营单位自律行为,完善藏药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藏药产业发展;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朱朗时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两法”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副主席何文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纪检组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巡视员,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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