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参加过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投标未办理退还保证金的各供应商,请于2016年 9月15日之前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核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联系电话0891-6284218。
特此公示。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5日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