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白玛赤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引,把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履职主线,把扎实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履职目标,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决拥护和绝对忠诚。一年来,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通过8件,决定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市的地方性法规3件,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检查10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0个工作报告,开展7次专题调研和2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18项,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6个,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9人次,较好地完成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又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推动法治西藏建设为中心,着力增强制定法规的操作性和执行性
完善经济立法。常委会遵循引领和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大发展的原则,历时半年多,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四次审议,对旅游条例作出全面修订。这次修订,正确处理旅游市场规划与促进、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活动经营与规范、旅游产业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强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为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着眼于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对抗旱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前期工作。
注重社会立法。常委会积极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创新完善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我区在治边稳边兴边方面的有益经验,从边境管理体制、边境管理区划定、边境地区联防联控责任制度、边防设施建设和保护等方面,对边境管理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突出以人为本、精准服务,及时修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界定、居住管理措施以及流动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等,对于推进依法治藏、加强民族团结、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和人口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审议了生育条例草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法制化,审议了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根据法治建设进程和五年立法规划,有关专门委员会就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办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制定或修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强化生态立法。常委会坚持以法治手段引领和推动美丽西藏建设,审查批准了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拉萨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法制支撑。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常委会深刻把握立法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的工作理念,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研究起草贯彻实施意见呈报区党委,先后就五年立法规划调整方案、年度立法计划和4件重大立法项目及时向区党委请示报告,把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到立法工作中。二是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制度。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反馈机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牵头起草立法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法规立项、起草、论证、调研、审议、修改、报批、表决等各环节的规程,进一步依法确立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常委会对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广泛征求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开展与自治区政协委员的立法协商,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三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每一件法规草案,在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性要求。为做好边境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到全区所有边境县及口岸开展调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后,收到各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30余条。对再次审议和进入统一审议环节的法规草案,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开展立法协商等途径,重点解决在制度设计、关键条款、争议分歧方面的难点问题,广泛凝聚立法共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以促进稳定发展生态为目标,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查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全区商务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不断深化商务领域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优惠政策、市场体系、现代商贸、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商务扶贫等重点工作。对“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强调重点项目建设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百姓福祉,要持之以恒提高重点项目建设水平,全面改善我区基础设施条件。
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组织开展对邮政法及邮政条例、人民防空法及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管体制、健全责任体系、推进基础设施、落实普遍服务等意见建议。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在藏开展工作。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常委会把听取审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深入全区7地市及除墨脱外的所有县区开展调研,并赴云、贵两省学习考察,形成30多万字的4份调研报告和多份参阅材料。审议中,常委会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富有成效的工作,强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做实整体规划、加强分类指导、整合有效资源,完善各类政策良性互动、各行各业共同发力的扶贫工作格局,凝心聚力真脱贫,多管齐下脱真贫。有关委员会围绕加快藏医药产业发展、有效保护与利用虫草资源、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切实落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措施,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廉洁司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关委员会连续两年组织对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立法工作的调研,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及我区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立法课题研究,形成的相关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得到区党委领导同志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执法检查,开展归国藏胞情况专题调研,建议进一步加强侨务政策法规和工作机制建设。
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推动美丽西藏建设。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地市生态环保工作成效进行集中宣传,督促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普及绿色文明理念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坚定不移推动美丽西藏建设。继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后,去年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建设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确保西藏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作出积极努力。检查气象条例和气候资源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法规在我区全面有效贯彻执行。
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为把握真实情况,对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中心工作,全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带队,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组成多个工作小组,深入各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审议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丰富监督手段。注重从各方面普遍关注和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科学合理确定监督议题;灵活有效运用监督方式,每年组织两次专题询问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分管领导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两院”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和询问活动。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综合审议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一府两院”办理,并由相关委员会持续督办、跟踪问效。“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年共向常委会报告了12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基本到位。
三、以实现区党委决策主张为根本,着力增强人大履职的方向性和规范性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与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对全区各级人大机关提出工作要求,专题召开全区人大系统秘书长暨办公室主任会议推动抓好落实,全区人大整体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邀请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参加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帮助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扎实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紧跟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贯彻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部署,及时对选举法实施细则、代表法实施办法、人事任免办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完善,分别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成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请示汇报,加强与区党委组织部的工作协同,加强对各地人大的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去年3月底依法启动,到年底全面完成。
严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根据区党委决定和工作需要,常委会分别就山南撤地设市以及乃东县改区涉及的人大代表资格、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政权机构的职权行使及名称变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任命等相关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贯彻监督法、预算法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提请,决定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先后三次依法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立法调研。
认真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始终恪守宪法原则,全年共举行6次宪法宣誓活动,38名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了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在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人事任免工作程序,选举任免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四、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重点,着力增强代表活动的丰富性和经常性
拓宽代表依法履职平台。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2年努力,因地制宜创建了835个“人大代表之家”,覆盖所有市(地)、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我区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展闭会期间活动,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作用发挥实现预期目标。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全年邀请100余名代表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参与常委会及专工委相关工作,视察法院、检察院、电力公司等部门工作,保证代表更好知情知政。组织部分在藏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农业科技、重点项目、精准扶贫和城镇化建设,赴内地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习交流履职经验。组织40名农牧民代表赴内地学习考察,完成了对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轮训。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通过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原选举单位和直接联系的3名基层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报告履职情况,密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在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31件建议和议案,分别交由区党委系统和人大机关、“一府两院”等6个部门以及区直有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重视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开展了2次跟踪检查,代表对建议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有所上升。
五、以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为重点,着力增强涉藏外事的主动性和广泛性
贯彻党和国家外交大政方针和总体部署,圆满完成2批次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出访美国、墨西哥、蒙古、斯里兰卡、缅甸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出访成效,要求坚持不懈地组织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出访活动。组织6批次自治区人大代表团成功出访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缅甸、尼泊尔等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待了比利时众议院、欧中议会友好小组等代表团赴藏参观访问。在上述活动中,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全面展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新发展、新生活、新变化、新成就,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深入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生动讲好中国梦西藏故事,有力传播西藏人大好声音。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分别会见了尼泊尔议会代表团、尼泊尔北部边境县议员代表团、印度联邦议会印中友好小组主席、尼泊尔新任驻拉萨总领事,邀请尼泊尔驻拉萨总领事列席代表大会开幕式,增进他们对西藏真实情况的了解。
六、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着力增强自身建设的严肃性和长效性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不渝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安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和涉藏外事、人大宣传、理论研究以及联系指导市县乡人大等各项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积极配合区党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和审计机关的财务审查,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常委会和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
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常委会重视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注重发挥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召开人大工作专题宣传报道协调会,不断推进与宣传部门和中央驻藏媒体、区内主流媒体的协同联系。通过汇报、交流、研讨,及时解答有关问题,培训业务骨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支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密切与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扎实做好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干部驻村和轮换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牢党的观念和“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俱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确保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要准确把握党的治藏方略对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人大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依法履职行权,自觉自愿接受人民监督。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高度重视民生民情民意,促进“一府两院”更加注重机会公平、更加注重公共安全、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加注重司法公正,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真正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我们要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藏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根本、以增强立法时效为关键、以体现地方特色为重点、以强化人大主导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各执法主体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良法促善治。要深刻把握实现长治久安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分裂破坏活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综合运用法定职权,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上聚焦发力,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上务实作为,在狠抓民生改善上献计出力,在加强美丽西藏建设上持之以恒。必须始终坚持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发展的目标指向。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以建设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目标,以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为根本,把奋发有为作为基本要求,把开拓创新作为工作常态,扎实稳妥解决好各级人大履职中的难点和工作中的共性问题,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行使更加充分有效、更富创造活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成员及自治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一府两院”、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的发展、人民的期望、代表们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需要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实效需要着力增强,决定权的行使需要继续规范,代表履职管理需要积极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需要更好落实,人大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步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科学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本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一、立足服务大局,紧扣“三大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全区工作的总目标,稳定发展生态是我区长期的“三大任务”。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好,为全面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在立法工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确保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继续审议生育条例、抗旱条例、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拟制定或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招标投标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规。着眼于形成更加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统筹、通盘考虑,全面论证、科学把握,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工作。二是在监督工作方面,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和邮政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以推动社会治理和民生工作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实施办法、教师法及实施办法、档案法及实施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严格落实环保法律制度和加紧生态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开展2016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和2017年监督检查活动,检查水法、水土保持法及我区相关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报告。结合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点议题,组织专题询问。三是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修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法规,及时就深化改革、法治建设、预算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结合审议“六五”普法报告,就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四是在选举任免方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抓严抓实关键环节,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进一步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严明选举任免工作程序,组织好宪法宣誓工作。五是在对外交往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涉藏外事的大政方针和总体部署,加强人大对外交流交往的谋划和运筹,更好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
二、立足创新发展,紧扣“三个文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3个文件(中发〔2015〕18号和藏党发〔2016〕7号、9号),是指导和推动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常委会要坚持把落实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主抓手,推动各级人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部署要求,开展贯彻落实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督查。结合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常委会已出台的改革举措,积极推进区党委安排部署的年度改革任务。着力推动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选择部分重点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加强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组织社会各方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加强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指导,把市级人大立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上下半年各确定1个重点议题,采取全区人大上下联动的形式开展检查和调研;结合听取相关报告,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或联组审议,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时效性。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更多地在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上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推动审议意见落实。把加强监督工作与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起来,根据需要就监督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
三、立足发挥作用,紧扣“三项重点”,扎实推进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代表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今年,代表工作要继续在建好履职平台、办好议案建议和用好联系制度等“三项重点”上着力见效。继续坚持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标准和要求,巩固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宣传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帮助扶贫解困、化解内部矛盾、提高履职能力的平台作用。加强专业、行业代表小组建设,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抓好交办、承办、督办、考评等重点环节,提升办理质量,提高办成率。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这两个制度,完善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制度,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及反映渠道。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化平台和履职档案,积极推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水平。
四、立足提升能力,紧扣“三大建设”,有效发挥整体功效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紧抓不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扎扎实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切切实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坚持把能力素质建设提升到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注重理论研究队伍培养,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风采,营造民主法治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支持基层人大加强建设,总结推广创新经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全区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任务艰巨、大有可为,人大代表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全面推进法治西藏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