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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02月23日 10:4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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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2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培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西藏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信赖核心、在组织上忠诚核心、在行动上捍卫核心,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治边稳藏提供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落实治边稳藏战略,着力服务西藏稳定发展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立足西藏战略定位,坚持西藏工作重要原则,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种手段,坚决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捕1446人,提起公诉1793人。

一是坚持依法打击与严密防范并重,全力维护国家安全。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坚决打击达赖集团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全力以赴做好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维稳工作,积极参与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非法组织犯罪,在办理山南“1·24”专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前介入侦查,在确定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依法从严打击等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自治区党委的高度评价。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精准构建驻村社会治理职责体系。主动参与禁毒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林芝市检察院获得全区综治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71人,提起公诉1702人,同比上升5.87%和15.55%。突出打击重点,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应严必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注重化解矛盾,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老年犯罪当宽则宽,对未成年人犯罪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司法保护措施,切实减少社会对立。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坏营商环境的犯罪。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涉检信访接访工作。

三是坚持严惩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并重,促进形成清正廉洁的发展环境。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92件99人,其中,大案80件、要案7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创历史新高。坚决查办为谋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27人,同比上升58.82%。通过与纪检委协同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7亿元,积极协助藏青工业园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办案中,坚持法律、政治、社会、经济“四个效果”有机统一,既强调办案数量,更强调办案质量,重教育、重挽救。认真学习、用心领会,为中央一系列富民兴藏特殊优惠政策在西藏生根开花结果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服务健康中国“20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坚持办案考虑发展稳定,认真研究司法实践中的新型案件,准确把握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敢于担当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和政策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等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在查办涉及企业的案件时,严格做到“两个慎重”、“两个不轻易”和“两个不间断”,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不间断企业指挥系统,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最大限度维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发展。积极营造崇尚廉洁社会氛围,加强行业预防,检察机关与36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扩大预防深度和广度。强化项目预防,对427个亿元以上工程项目开展专业预防服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617次。深化警示预防,全区检察机关依托13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订单式预防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助推社会预防,开展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专项活动,增强预防效果。突出专项预防,山南市检察院开展了“保民生、促扶贫”专项行动,做到扶贫资金流到哪里,检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三公开”,使县、乡、村的扶贫政策、资金总额、分配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四是坚持强化检察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积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加强对人权司法保护,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19人、不起诉173人;坚决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个别证据不足、久押不决的案件支持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同步跟进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监管活动违法21人次。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针对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大、不服裁判的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积极会同各级法院,坚持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开展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有力回应了群众司法诉求。同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44件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有效维护了审判权威。通过各级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发表监督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西藏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的意识,依法履行保护生态检察职能,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盗伐林木、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52件83人。

二、紧紧围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统筹推进检察改革,顺利完成员额制、责任制等改革任务。

一是高标准选任员额内检察官。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通过“考试+考核”两道程序,全区共遴选员额制内检察官840名,占政法编制的33%,比中央要求39%-40%最高限额低7个百分点。同时预留员额165个,为今后可持续发展留下空间。

二是构建新的检察官办案权责体系。制定了西藏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11条实施意见,构建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的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基层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针对基层检察院原有内设机构不统一,效率低下、司法责任难以落实的问题,坚持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按照精减、务实、效能的要求,整合业务部门和一线办案机构。积极探索推行基层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拉萨城关区检察院将原有的9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林芝米林县检察院将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

三、紧紧围绕“六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受援工作水平

立足全面带动西藏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精准定位、补齐短板,强力突破检察受援的“瓶颈”问题。2016年是援藏思路更加完善、援藏作用充分发挥、援藏机制趋于健全、援藏成效显著提升、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基础保障有力夯实的收获之年。

一是推动双向交流。继曹建明检察长亲赴西藏调研援藏工作之后,北京、上海、福建、江西、海南、江苏等26个对口援藏检察院主要领导先后带思路、带人才、带项目、带资金,与全区82个检察院深入研究和现场对接援藏工作,促成了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有效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援藏省市全年组织62批、358人进藏落实援藏任务,我区派出11批次、70人赴内地检察机关交流衔接,落实援藏资金4873万元,形成了院与院整体交流、部门与部门条块交流、个人与个人专案交流、项目与项目对接交流、资金与资金绩效交流等双向交流机制。

二是实施“双百”工程。立足互利共赢,将单向援藏转化成双向受益。以“组团式”援藏和“双百”人才工程为抓手,内地26个省市检察机关将对口援助的59个西藏检察院作为100名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锤炼党性、热爱边疆、经受“老西藏精神”洗礼的实践基地,西藏检察机关将内地21个检察院作为100名业务骨干增强爱国意识、提升办案水平、积累实践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提升管理水平的实训基地。“组团式”援藏和“双百”人才工程的实施,突破了西藏检察工作的多项难点,林芝市检察院“双百”人才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具有鲜明西藏特色的检察业务运行分析报告,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西藏检察工作探索了新的路径和模式。

三是强化“双语”培训。利用援藏优势,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藏汉“双语”培训基地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检察专业术语藏汉“双语”培训,探索推进“双语”教育向学历培训拓展。组织五省藏区122个检察院、530名干警参加培训,提升“双语”办案能力,增进西藏与四省藏区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用活用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对西藏的特殊支持,举办全国性检察业务培训班129个,培训各类专业人员5276人次,为西藏检察干警提供了向内地业务骨干学习的良好平台。

四、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监督能力建设和廉洁自律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绝对忠诚于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检察长上党课、专题辅导报告、“三会一课”、院领导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检察人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使命意识。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清单,抓好落实。

二是狠抓规范司法行为建设。牢固树立“公正是司法的生命、规范是公正的基础”意识,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为契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着力解决群众申诉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不文明、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司法公信力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三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积极开展述职述廉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巡视监督,深刻查找和整改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全面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人,同时对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人员问责追责6人。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定期向自治区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坚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责成专人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05名,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内部向外部选任、管理转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在全区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及时传播了依法治藏“正能量”和西藏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面对维护稳定的新形势,检察人员的国家安全观、公共安全观、金融安全观、民生安全观与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要求树得不牢,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司法理念与“四个全面”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不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不够强;面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惩治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有待充分发挥;面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有些检察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规范意识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检察队伍的忠诚之魂、核心意识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不断铸牢,个别检察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违法违纪时有发生,损害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面对日益繁重的新任务,基层检察院人员不足、素质不高、人才断档流失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力气加以解决。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将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铸牢忠诚之魂,树立核心意识,紧紧围绕“四个坚定不移”的总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强化维稳措施,全力推进长治久安建设。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发挥维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深度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指控犯罪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更加有力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二是强化发展意识,致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主动走进大局、了解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作为服务新常态,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美丽西藏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主业,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下大力气补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民行监督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四种形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放松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突出办案重点,更加强调办案质量,更加注重办案效果,更加重视源头预防。在改革背景下,做到力度不减、质量不降、节奏不变。

五是强化创新观念,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增强定力,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践行“四个意识”。以对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为根本要求,锻造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看齐一致的政治品格。突出班子建设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双语”检察人员培养和“组团式”援藏,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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