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曾万明: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2017年06月07日 09:5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原题:曾万明在区党委组织部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充分发挥《意见》的“利剑”作用 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本网拉萨6月6日讯(记者 王莉)6月5日,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在区党委组织部专题学习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利剑”作用,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

曾万明指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为公务员辞职划出了“红线”和“禁区”,为公务员辞职后的行为戴上了“紧箍咒”,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体现,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学习贯彻《意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曾万明强调,《意见》从9个方面对公务员辞职及相关工作作出规范,从辞职去向的备案到辞职后的监督都提出了要求,是我们加强公务员辞职后从业行为管理监督工作的遵循和依据。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吏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坚守职责定位,不折不扣地把《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党员干部了解“报告从业去向”的相关规定,让辞职的公务员自觉遵守从业的有关规定要求,让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要强化工作培训,把《意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正确对待公务员依法辞去公职行为。

曾万明要求,要加强对落实《意见》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强调的“三个牢固树立”要求,以严格的监督检查,推动《意见》精神落实落地,真正让“铁规”发力生威。

责任编辑:董秀丽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