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第1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备案的具备相应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核查。
3、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也可委托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备案的具备甲级地勘资质的区外地勘单位或区内乙级以上地勘资质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4、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9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5、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重新进行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的通知》(藏国土资办发﹝2010﹞172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备案的具备甲级地勘资质的区外地勘单位或区内乙级以上地勘资质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6、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技术要求和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
7、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87年发布)《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备资质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处理决定:矿山企业自行填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和矿产资源基础统计表,统计表不需行政审批。
8、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采矿权新设、延续、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相关工作业绩的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备案的具备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的区外单位或区内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9、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转让、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写技术要求和报告评审工作。
10、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厅(区测绘局)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
处理决定: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再作为晋升甲、乙、丙级测绘资质和申请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受理条件。
11、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国土厅(区测绘局)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绘局1996年发布)《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
处理决定:测绘仪器设备仅需提供所有权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1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建设类企业资质认定
审批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3、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审批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
审批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
处理决定: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15、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7月8日予以修改)。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16、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17、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18、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商务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报告。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相关法定验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报告。
19、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资金证明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文化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
20、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资信证明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文化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21、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资产评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文化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2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信证明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文化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23、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产评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审批部门:自治区文化厅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机构
处理决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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