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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2018年05月29日 07:3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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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5月28日讯(记者 王菲)5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增朗杰、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维色、许雪光、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祝良刚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作关于《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建议将《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汉作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一法一办法”在我区贯彻实施以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宣传氛围不断增强,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考评整治不断加大,整体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达瓦作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报告指出,从检查和自查情况看,机场所在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民航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细化目标责任,积极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贯彻实施《条例》积极主动,总体情况良好,审议意见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了机场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并从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增强整改落实的严肃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光旭所作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罗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唐明英,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纪检组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拉萨、林芝、那曲市人大常委会,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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