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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2019年01月07日 09:1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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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1月6日讯(记者 赵书彬)1月6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拉萨召开。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丹增朗杰、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维色、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查批准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了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在讲话时强调,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在即,这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全区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组织代表审议,精心组织会议选举,全力做好会议保障,确保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圆满成功。

洛桑江村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改进会风、严肃会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讲政治、守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简化接待方式、规范会场安排、改进文风会风、严守廉洁纪律,确保本次大会风清气正。

会议期间,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事项。会议闭幕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副主席孟晓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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