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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9年07月30日 08:0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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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7月29日讯(记者 赵书彬)今天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丹增朗杰、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传达区党委常委会对我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部署要求。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看家本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站稳人民立场,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要加强与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更好助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作关于《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关于《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对这两件法规的审查报告,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后予以批准。

会议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作了对这两个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后予以批准。

会议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和农牧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张永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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