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藏》杂志发表洛桑江村同志理论文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努力把西藏建设成为全国先进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本网拉萨5月3日讯 5月5日出版的2020年第5期《新西藏》杂志将发表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洛桑江村同志的理论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努力把西藏建设成为全国先进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文章分三部分:一、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光荣传统;二、牢牢把握新时代治边稳藏和民族工作根本遵循,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雪域高原常开长盛;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开启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
文章指出,2020年1月1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区首次在自治区层面就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而出台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自治区立法重点领域的空白,在我区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充分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充分彰显了全区各族人民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和坚定意志。无论在哪个时代,民族团结都是西藏民族关系的主流,西藏各族人民的命运始终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西藏作为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始终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党领导全区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成功实践不断焕发新优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实现新跨越,各民族大团结不断展现新局面,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光辉灿烂的团结进步新篇章。
文章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要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西藏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坚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力促进西藏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先进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文章强调,《条例》顺应了全区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树立了创建全国模范区的鲜明价值导向,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夯实反分裂斗争的稳固根基、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全社会唱响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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