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9月25日讯(记者 刘倩茹)25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色、许雪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进一步规范了立法目的、工作原则,完善了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调整范围,完善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自治区民政厅作了说明,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山南市人大常委会、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关于《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山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和《昌都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正《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别作了审查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日喀则市、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汪海洲作的关于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全区民营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明显增加、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自治区财政厅报告了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李文汉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要求全区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刑罚执行机关的特殊职能作用。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自治区副主席汪海洲,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和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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