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16号
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贺鹏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卓锋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补选何伯阳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补选尼玛扎西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庄劲松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阿里地区日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补选段海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贺鹏、卓锋、何伯阳、尼玛扎西、庄劲松、段海的代表资格有效。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索朗多吉、巨建华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次仁平措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旺堆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尹分水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阿里地区札达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文汉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巨建华、李文汉、旺堆、次仁平措、尹分水、索朗多吉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次仁平措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尹分水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春新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阿里地区日土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朱中奎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朱中奎、春新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07名。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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