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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2022年07月03日 10:5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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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科学推进大规模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

本网拉萨7月2日讯(记者 卓嘎)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对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科学推进大规模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以河湖流域、山体山脉等相对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域划分,科学合理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相关规划。要科学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各市(地)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结合“三区三线”的划定,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应性等因素,科学规划绿化用地,依法依规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要加强绿化树种草种科学选择,加快推进乡土树种草种基地建设,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升级改造,不断优化树种草种结构。

《意见》强调,要科学开展绿化设计施工,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要科学恢复重点区域植被,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开展植被恢复、森林经营、草原修复、湿地恢复、荒漠治理等生态建设。要节俭务实开展城乡绿化,拓展绿色空间,提升绿化品质,做到应绿尽绿,充分利用闲置地块,积极推广栽植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植物,适度有序增加城乡绿化面积。要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规范造林绿化项目管理,健全完善管护机制,压紧压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造林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把检查验收关,确保造林成效。要完善资源监测评价,加强统筹规划,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村(居)五级林长分区负责,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要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将国土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要强化科技创新,将国土绿化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纳入科技计划予以统筹支持,加强科研管理、改善科研投入,引进、培养林草科技高层次、技能型实用人才,充分服务西藏林草改革发展,助力美丽幸福西藏建设。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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