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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强化责任担当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2022年07月26日 09:3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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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心怀“国之大者” 强化责任担当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本网拉萨7月25日讯(记者 史金茹)2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在西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维色、纪国刚、马升昌、王峻、唐明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光旭出席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七市(地)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就《条例》实施一年来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洛桑江村指出,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学习宣传、深入实施《条例》。特别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创造性提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更加明显、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区上下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不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强大动力。

洛桑江村强调,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切实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着眼长远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青藏高原和西藏生态环境的特点规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扛起守护好一方净土、建设好幸福美丽家园的责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广泛学习深入宣传,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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