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政务 > 办事指南

拉萨市质监局:69种重点产品要领“身份证”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等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

    据了解,赋予了电子监管码的产品能实现在结账柜台自动免费检寻,只要超市在收银台的POS机上安装解码器,遇到“假货”或者是过期产品,收银系统就会自动停止交易。

    拉萨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9大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包装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我们会在6月之前将相关通知下发西藏32家食品企业,督促他们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我们发现或群众举报某企业或产品6月后还没有取得电子监管码,将责令商家将产品全部下架。”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