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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扎扎实实做好西藏新时期民政工作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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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过去6年的工作回顾和基本经验

    6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西藏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救灾、低保、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救灾体系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西藏自治区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高海拔地区。1996年以来,多次特大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不等不靠,带领群众,奋力抗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局势稳定,使灾区群众深深感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更加坚定了跟共产党走,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的决心。6年来,西藏自治区共落实救灾款43044.05万元,落实社会捐赠款2268万元,累计救济灾民323.86万人(次),解决口粮10.6万公斤,重建房屋 89180间。6年中,未发生因灾冻饿死人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社会局势的稳定和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和加强。1996年,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正式启动。2002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为全面建立和进一步规范低保制度,完善社会救济工作体系提供了保障。目前,西藏自治区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社会救助和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济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西藏自治区37612名低保对象全部被纳入保障范围。

    农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活动蓬勃发展,已有84.6%的村委会开展了活动,100%的村(居)委会建立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制度等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完善,管理水平日益提高。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形式、民主管理措施、民主监督机制基本形成。

    军民共建成绩斐然,军政军民关系水乳交融。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紧紧围绕富民强军、巩固边防的共同目标,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使双拥内容不断丰富,双拥形式不断拓展。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军民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携手作战,已形成了群众化、社会化、制度化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和“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6年来,6个县(市)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先后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30个县(市)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西藏军区先后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同时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加快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福利工作社会化。加强了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西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条件。1997年民政部援助西藏自治区1个亿福利金,新建了9所福利院,2所殡仪馆,维修了山南烈士陵园,新建了1所社区服务中心,总计12个项目。目前,西藏自治区拥有城镇社会福利服务机构17个。特别是包括儿童福利院在内的9所福利院共安置五保户190人,孤儿294人,使他们过上了幸福生活。“十五”期间,民政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计划投资1.2亿元,为西藏自治区安排28个综合性老年活动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050万元在拉萨市城关区和林芝地区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十五”期间,国家计委投资1.257亿元为西藏自治区安排29个救灾仓储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必将推动西藏自治区社区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和抗救灾工作。

    通过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相结合,以分散供养为主的办法,积极开展五保户供养工作。所有城镇五保户均列入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一个以国家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民办福利机构为补充,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事业新格局初步形成。发挥社区优势,为老年人提供集供养、医疗、保健、教育、娱乐为一体的社区福利事业发展模式也正在启动之中。

    殡葬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殡仪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在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民政部的关心支持下,2000年,两所殡仪馆分别在拉萨和昌都两地建成,使西藏自治区殡葬改革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

    老龄工作步入了正轨。区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成立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层层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使长期以来体制不顺、机构不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村办经济实体取得了可喜进展

    努力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在农村采取坚持扶贫与扶优结合,扩大优待金统筹和发放范围,做好平时的优待抚恤和节日走访慰问工作,注重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扶持,举办适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等办法。在城市采取政府分配就业、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经济补偿自谋职业、政策优待扶持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举措,为优抚安置工作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新路子。

    社区建设在试点中起步。2000年,投入启动资金560万元,在拉萨市城关区、日喀则市以及林芝地区部分县驻地开展了社区服务的试点工作。社区卫生、保健、幼托、鲜奶供应等便民服务活动逐步展开。

    村办经济实体成效显著。6年来兴办了以种植、养殖、编织、加工、运输、采石和饮食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经济实体1018个。这些项目的兴建与发展,不仅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增添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较好地解决了村委会“无钱办事”的问题,同时,也为贫困户、优抚对象及残疾人拓宽了就业渠道。

    (三)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圆满完成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民政部全国勘界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本着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勘界双方深入细致地实地调查、踏勘和多次协商, 2001年底圆满完成了省、县际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任务,标志着西藏自治区依法治界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必将为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

    (四)其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面上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成效显著。实行以地县为主、县长为第一责任人,自治区适当帮扶的原则,采取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户,定对象、定项目、定资金、定效益,层层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的办法,初步解决了29个县的16.7万人的温饱问题。

    “三网合一”的民政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为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民政厅机关局域网和广域网与全国民政系统同步建成,实现了与民政部和全国民政系统信息互联互通。

    民政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1996年以来,颁布实施了地方行政法规及规章性文件10余件。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了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

    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积极开展了社团清理整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归口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取缔了包括“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内的非法组织,保障了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二是对7个地(市)的行政区划普遍进行了调整,减少了中间环节,强化了乡镇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地名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轨道;四是层层建立了收容遣送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盲流人员;五是婚姻登记管理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

    第五次西藏自治区民政会议以来的6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民政地位显著提高,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新时期西藏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总揽全局,坚持“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实现西藏自治区“一加强、两促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新时期西藏自治区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基础,以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要任务,以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以农牧区基层组织和城市社区为载体,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和工作手段信息化,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努力开创西藏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新局面。新时期西藏自治区民政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建立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灾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局势的稳定。

    ——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动、组织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福利事业的需求。

    ——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村民自治,促进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基层民政服务组织,实现基层民政服务网络化。

    ——加强和改善军队和国防建设。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抚恤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建立政府引导、运用市场机制、满足国防和军队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置工作新体系。

    ——提高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实现民政工作法制化,将民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做到依法行政。

    ——推进民政信息化进程,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切实保障灾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继续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建立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要加强救灾预案、物资储备、信息评估、紧急救援和综合协调工作,逐步实行救灾经费专户管理和救灾款物规范发放,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水平。

    二是建立起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济体系。城市困难居民,凡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

    四是建立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变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包办的做法,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各种类型的社会福利事业,扶助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困难群体。认真抓好福利彩票的发行,改进发行方式和手段,扩大发行规模。

    (二)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干部和群众的社区意识,把城市社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加强社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农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农牧区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制度。用三项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活动中当家做主的权利。

    (三)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制定规划,按照“双向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丰富内涵,提高层次,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扎扎实实地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优待制度和国家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实际问题,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军队退(离)休干部、军队事业单位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工作,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为军队建设、巩固边防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认真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民间组织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着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公益性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符合西藏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布局合理、结构优良、规模适度的民间组织发展新格局。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民间组织,保障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尽快制定和颁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巩固和维护勘界工作成果。加快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设市工作步伐,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发展小城镇要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立足长远,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志设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加强收容遣送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外流乞讨人员。要加强婚姻登记工作,大力宣传婚姻法,革除陈规陋习。

    总之,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民政部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窗口,要始终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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