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副主席洛桑江村在1月17日召开的西藏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就西藏自治区的城镇规划编制和城镇规范的实施、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城镇特色等问题做出深刻阐述。他要求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群策群力,共同奋斗,不断提高西藏自治区城镇的质量和品位,开创西藏自治区城镇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对城镇规划的编制,洛桑江村说,要突出“四个观念”,一是超前观念。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发展规律的系统研究,加强对城镇未来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准确把握发展脉络,使城镇规划既符合当前建设需要,又适应未来发展要求;二是科学观念。根据城镇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历史沿革、现实状况、未来发展,科学界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功能定位,科学安排城镇的布局和功能区分;三是综合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念。要处理好城镇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注重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达到城镇复合生态系统最优化的目的。要处理好城镇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做到时代风格和历史风貌的有机结合,增强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四是开放观念。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坚持城镇规划的开放性,使城镇建设和发展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对城镇规划的实施,洛桑江村说,要强化“四个原则”。一是权威性原则。牢固树立规划就是“法”,违反规划就是“违法”的观念;二是强制性原则。充分发挥城镇规划的“龙头”作用、调控作用和保障作用,对城镇规划的实施必须实行强制性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城镇规划,按照城镇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三是连续性。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原则,保持城镇规划的连续性,杜绝“今天建,明天拆”的浪费现象;四是社会性原则。城镇规划实行“阳光规划”,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对城镇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就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洛桑江村说,经营城镇就是从政府角度出发,运用市场机制,对城镇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资源、人文资源进行优化整治和市场化运作,以实现城镇资源配置容量和效益最大化,增强城镇的竞争力,促进城镇的发展。一是盘活城镇土地资源,发挥“源头”效应;二是盘活房产资本,发挥“吸纳”效应;三是盘活公共资产,发挥“自养”效应;四是盘活“无形”资产,发挥“有形”效应。
在谈到城镇的特色问题时,洛桑江村说,一是要把握特色所在。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城镇的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历史传统、人文资源、风俗民情及发展现状等一系列因素,把民族特色、区域特色和时代特色有机地结合起来,凸现城镇的特色;二是建设特色景观。就是把城镇的民族特色、历史特色、乡土特色、风俗民情和城镇的自然灵气有机地融合起来,充分体现城镇的独特魅力。街道景观要充分体现地域性、多样性、层次性,给城镇打上独特的自然标记;三是要展示特色文化。开发城镇的文化底蕴,开掘丰厚的民族文化积淀,提高城镇的文化品位是城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升城镇吸引力、竞争力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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