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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曲折坎坷的斗争历程中诞生并发展前进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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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是中国继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之后最晚成立的一个自治区。她的成立,使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省一级自治区的任务得以完成。

    一、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西藏取得的伟大胜利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在革命战争年代提出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尽管是初步的、探讨性的,有的因为战争环境的限制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但这些政策,已勾画出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初步框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等,为新中国成立后全面实施这些政策和建立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主张有条件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

    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从民族自决发展到民族自治,走过一段漫长的道路,大约用了16年的时间;而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也经历了一段很长的道路,从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算起就用了9年多,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时算起,大约也是用了16年。从时间上说,两者无疑是一种巧合,但性质则大不相同,前者是探索前进,后者则是曲折前进。曲折表明,解决西藏问题复杂而艰巨。其中,前一段表现得更加突出。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完全忽视西藏人民的利益,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狂妄地阻止西藏的和平解放,顽固地反对西藏社会制度的变革,极力阻挠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贯彻实施,制造种种反动罪行,阻碍西藏社会的发展。在新中国已经诞生,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执政党,国家综合国力已经比较强大,而且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加速前进的时候,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在解决西藏问题上,仍不急不躁,处处给以特别照顾,特殊处理,允许西藏自治区“姗姗而来”,这是多么宽大的政策牎

    西藏是多民族共存的少数民族地区,主体民族是藏族。旧西藏的社会制度是落后、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实行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政,对农奴的压迫剥削极其残酷、野蛮。诚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也是一种改革。西藏在实现和平解放,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后,有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成立西藏自治区,既符合西藏民族的利益,也符合中国各民族的利益,固然是应该的。但还要考虑和创造其他条件,不能急于求成。

    毛泽东在1950 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少数民族地区改革的指导原则,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慎重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能进行重大改革。”他在西康区报告建立东藏自治区域人民政府的批示中特别强调,区域自治“问题甚多,须加统筹。”在西藏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中,党中央依据“慎重稳进”的方针,采取了比其他地区政策更宽、步骤更稳、过程更长的做法,总的原则是明确改革是必须的,但是尊重西藏民族的意愿,一切从西藏的实际出发。正如中共中央在1954 年10月批发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提出的: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可以考虑不再采取其他地区已经采取过的激烈的斗争方法去进行社会改革,而采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即经过曲折迂回的步骤和更温和的办法去进行改革,以便十分稳妥地推动这些地区向前发展。

    自从抗日战争初期,毛泽东提出动员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及“各民族有平等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后,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一直是把“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在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之初,邓小平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毛泽东的治藏方略,拟定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条件,在他主持制定的十条(后称“十大政策”)中就把“实行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列为第二条。成立西藏自治区,西藏人民有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西藏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根据《共同纲领》与西藏的实际情况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中一条主要的规定。这些都说明,中国共产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又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十分注意了灵活性。针对一些上层人士害怕改革和在酝酿改革中出现的不稳定,中央在1956 年9月4日的指示中明确指出了推迟西藏的民主改革。在那种情况下,成立西藏自治区的问题自然也只有往后推。1959 年西藏发生了全面叛乱,随之而来的是平叛改革,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不得不又一次往后推。

    所以,西藏自治区一直到1965 年才正式成立,行使民族区域自治。她的成立,一方面,成了西藏人民民主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逐步展开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西藏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伟大胜利。

    二、西藏自治区的成立,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西藏在和平解放初期,存有几个政权组织———噶厦牗即西藏地方政府牘、班禅拉让(后改为堪布会议厅)和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既不统一,又无条件很快建立自治区,所以《十七条协议》规定西藏先成立军政委员会,到适当时候再成立自治区。但对建立这样一个统一的军政委员会,西藏的上层人士多数持怀疑否定态度,其反动的代表人物还指使、操纵、组织“人民会议”,发动请愿、示威和骚乱等反动活动,甚至包围中央人民政府代表驻地,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特别是改编藏军和成立军政委员会等问题。在此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一方面不得不采取果断的措施予以惩治,通过达赖,撤销了代理司伦(西藏地方政府中达赖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职)鲁康娃·泽旺绕登和本珠仓·洛桑扎西的职务,解散“人民会议”。另一方面,因涉及的上层人士多,不但处理时留有余地,还作了极大的让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在1952 年4月6日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批示中指出:“看来不但是两司伦牗指代理司伦牘,而且还有达赖及其集团的多数,都觉得协定是勉强接受的,不愿意实行。”并指出:“我们在目前不仅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群众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上层基础,勉强实行,害多利少。”所以采取了形式上的攻势和实际上的让步及拖的办法,暂不改编藏军和成立军政委员会。正像毛泽东1954 年3月23日所说的,“不能干人家反对干的事情,要等待人民的觉悟。”毛泽东还特别重视少数民族领袖人物的作用,所以他提议在宪法中在“和人民意愿”后面并列加个“少数民族领袖人物的意愿”。1955 年3月8日,毛泽东又亲自向达赖做工作说:“实行区域自治是真正的自治,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干部。”同时也肯定达赖所提的“把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当成自己的干部”。经多方面努力,取得达赖、班禅等上层人士的同意后,并根据我国已颁布的宪法,各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业已撤销,西藏情况也有了变化等原因,国务院于3月9日做出了“在西藏地区不用成立军政委员会而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 年4月22日,经西藏工委和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与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组成的筹备小组近一年的努力,在中央和国务院指导下及各方面支持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它把上述三个方面统一在一起,以协商方式办理一些可以办理的事情。虽然三个方面各自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并未改变两种政权并存的局面,但这是推进西藏区域自治的重要步骤,成了轰动全藏、影响全国的大事件。

    这个筹备委员会,是统一协商的带政权性质的办事机构。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和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三个方面,除接受该筹委会领导进行各项工作外,其它有关行政事宜,仍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筹委会组成人员也是以藏族为主体,汉族只有3人,达赖为主任,班禅为第一副主任,西藏工委第一副书记张国华(汉族)为第二副主任,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中央出于对民族团结大局和西藏地方特殊照顾的一贯考虑,出于对达赖、班禅的尊重,也充分考虑到他们在西藏这样的民族地区的作用,对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中的西藏领导人员的人事安排问题,做了十分慎重、周到的高规格安排。

    西藏上层反动集团为了维护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度,完全蔑视人权,继续奴役受压迫受剥削的农奴,站在农奴头上作威作福。西藏和平解放初期,他们反对成立军政委员会;国务院决定西藏不成立军政委员会而直接成立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时,他们又反对成立自治区筹委会。他们借助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采用民族矛盾掩盖阶级矛盾的手法,利用一些农奴群众同共产党、解放军接触不多、了解还少、思想仍受封建农奴制度束缚的机会,打出“民族”、“宗教”

    的旗号,到处煽风点火。1955 年,达赖、班禅在参加完国务院召开的国务会议(会上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后,于5月分别从康藏线和青藏线返回西藏。达赖的副经师赤江·洛桑益西、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来,制造借口,从康定以西分走康藏公路南北两路,沿途接见土司、头人、活佛等时说:要反对共产党,反对民主改革,想尽办法拖延和阻挠民主改革,阻挠不成就武装“起义”,大肆煽动仇汉情绪和叛乱。已被取缔的伪人民会议分子阿乐群则等也从拉萨分三批到康定、昌都、太昭牗即工布江达牘,向达赖递交“请愿书”,请求达赖搞独立活动。这些伪人民会议分子的反动活动,由于得不到制止,愈演愈烈。他们在达赖返回拉萨后,不但要求达赖恢复伪人民会议的地位并继续关怀和支持,撤销对鲁康娃、洛桑扎西两个代理司伦的处分,还向西藏工委投交所谓“意见书”。针对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指使伪人民会议分子以“人民代表”名义,向西藏工委投交所谓“前后藏、康区人民意见书”,公开提出反对《十七条协议》,反对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反对改编藏军,反对停发、停用藏钞,反对兴办学校和修筑公路等。总之,只要对西藏人民和西藏发展有利的事,他们一概反对。利益一致、臭味相投的甘孜州当地的反动上层与西藏的伪人民会议分子以及赤江、索康等人一拍即合,开始策划叛乱。1956 年2月,在伪人民会议头目从拉萨电报局电台向康区发出正式武装叛乱信号的情况下,赤江由北京返藏途中住过的理塘寺和索康住过的甘孜大金寺首先发动武装叛乱。

    在自治区筹委会即将成立之际,伪人民会议分子气焰嚣张地公开活动,显系有大人物在背后支持,也说明其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涉及面较广,所以中央指示“必须慎重对待,采取灵活的策略步骤,稳妥地加以处理。”还指示,责成噶厦主动出面申斥阿乐群则等所领导的伪人民会议分子,冒充“人民代表”投交的所谓“意见书”“是反对达赖、反对西藏地方政府的领导,反对国务院决定的,”“是非法的,应予取缔。”迫于形势,噶厦于11月17日宣布所谓“人民代表”为非法,并将阿乐群则拘押(先予优狱,后释放)。

    西藏分裂主义势力并不限于在康区挑起的叛乱。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刚刚成立3个月,在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指使下,昌都地区江达宗的大头人齐美公布(宗解委会主任),即伙同金沙江东德格土司的管家俄马日郎上山叛乱。以此为起点,西藏的局部叛乱陆续开始。1956 年11月,达赖和班禅应邀去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 周年纪念活动。境外的夏格巴·旺秋德丹等亲帝分裂主义分子紧紧抓住这一“良机”,大肆进行活动。企图让达赖留在印度,搞“西藏独立”。另一方面,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大力支持流窜到西藏的恩珠·贡布扎西等为首的四川藏族地区的叛乱分子在拉萨组建了“四水六岗”反动组织,使西藏叛乱迅速蔓延。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对于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发动叛乱的目的在于不让劳动人民获得阶级解放这个根本点,早就看得非常清楚。还在反动分子策划局部叛乱的1958 年6月24日,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只要西藏反动派敢于发动全局叛乱,那里的劳动人民就可以早日获得解放,毫无疑义”。7月14日,中共中央又向西藏工委指出:“少数反动分子的武装叛乱,其结果带来大多数劳动人民的比较彻底的解放。”可以看出,从西藏和平解放至1959 年3月的8年中,中央对西藏上层统治者一直是长时期的耐心教育、争取、等待,并促使他们觉悟起来,“自动进行改革”。然而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却毫无悔悟之意。他们不但要永远不改革,还要搞独立,以至发展到1959 年3月19日指令叛乱武装向驻拉萨的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动大规模的武装进攻,发动了全面的武装叛乱。人民解放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进行反击。西藏于1959 年3月20日开始了3年的平叛和民主改革。西藏在取得平叛胜利和基本完成民主改革以后,成立自治区的条件显然已经基本具备,但为了彻底完成民主改革,使农牧民个体所有制稳定一个时期,经济有所发展,基层政权建立巩固起来,以及自治区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和复杂的人士安排等,所以成立自治区的问题又推迟了一段时间。直至1965 年9月,各方面条件都已具备后,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终于成立,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完全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自然起了政治领导作用,而全体藏族干部、广大翻身农奴和各界爱国人士的积极自动参加则起了直接的关键作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故而受到西藏人民的衷心拥护。

    三、自治区成立40年来,社会主义西藏取得了更大发展

    西藏自治区成立后,各民族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增强,西藏人民牗包括上层爱国人士牘真正成了新社会的主人。由于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立,民族干部的成长,西藏人民不仅逐步管理自己的事务,还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弘扬,经济上也有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全区各族人民阔步前进在建设富裕文明繁荣幸福的新西藏的道路上,紧抓一个发展牗生产、经济发展牘、两个提高牗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即以后所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进步,民族关系有新的发展,社会更加安定。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为国内外所普遍赞扬。

    当然,我们在主要论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在西藏取得的光辉成就时,也从不否认我们工作中存在某些缺陷和失误,包括1956 年准备改革和1960 年试办合作社等。但由于党中央和毛主席在处理西藏问题上非常谨慎,西藏工作又是直接抓,所以即使犯了错误,也能及时得到纠正。至于“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国性的错误和造成的损失,西藏当然是不能幸免的。这期间,破坏了中央为西藏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民族宗教等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分别于1980 年和1984 年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西藏工作,制定出一系列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希望西藏尽快尽早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体现了中央对西藏稳定和发展的热切关心。1980 年中央召开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是继西藏和平解放、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后,实现西藏历史性转折的一次重要会议,从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确定西藏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方针政策。1984 年召开的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还确定了内地9省市援建西藏的43项工程,对西藏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1980 年至1985 年的五六年中,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西藏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西藏的实际出发,首先着重抓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和极“左”的错误,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干部政策、统战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建设。同时大力抓工作重点转移,调整经济结构,实行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西藏实行了一系列比祖国内地优惠得多的特殊经济政策,并采取灵活措施,以利增强西藏的内部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这几年,虽然连续出现了三年自然灾害牗1981 年小旱,1982 年大旱,1983 年升级到特大旱灾牘,但在中央、国务院及时正确指导、全力支持和全国各兄弟民族积极支援下,大力治穷致富,放手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西藏的各项建设事业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牗大包干牘的基础上,根据农牧区特别是山南地区的实践,区党委报经中央批准后,推行了“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工交、金融贸易、科教文卫体各方面都积极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有的还跨入了全国的前列。西藏从民主改革以来,有一很大特点,党组织号召搞什么,群众认为对他有利,就会争先恐后地去办,“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全区几个月就完成了。所以在这一你追我赶的形势下,出现不少预料不到的情况。西藏那样贫困,1983 年就冒出一些万元户,有的竟达到五、六万元,1984 年全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已接近全国的平均数,从全国牗以29个单位计牘的第28位一跃跨入第20位。在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的道路上,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党政军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从各方面情况来看,那一段是继西藏“稳定发展”时出现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以后历史上第二个最好的时期。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的几年,由于受西方反华势力的唆使和支持,流亡国外的达赖集团也加紧了其从未停歇的分裂祖国的活动,并在拉萨制造了一系列骚乱事件。中央采取了果断措施,实行了戒严。中央派胡锦涛同志去西藏主持工作,很好地处理了骚乱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敌我是非,起了拨乱反正的作用。在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戒严部队有效地制止了骚乱,使局势很快得到控制,西藏重新恢复了稳定的局面。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向中央领导作了工作汇报后,中央形成了指导西藏工作的“十条意见”,对西藏工作提出了鲜明、正确的指导意见,从而使西藏工作步入正确轨道。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之初,特别是江泽民同志1990 年去西藏视察工作以后,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又陆续召开了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新形势下西藏的社会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中央关怀、支持西藏建设和发展事业赋予了新的内容、新的内涵。特别是在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方针指导下,全国加大了对西部发展的支援力度,西藏又孕育了新的发展契机,开始了新一轮的迅猛发展势头,踏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车道。西藏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关怀、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开拓进取,使全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西藏工作不仅向好的方面发展,而且迈出了跨越式的发展步伐,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西藏一手抓稳定局势和反分裂斗争,一手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又出现西藏和平解放后第三个最好时期,经济上成为西藏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作者为原自治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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