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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强调:化解民间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程晓红 丛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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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的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闭幕。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松发表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泽碧、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扎门·赤列旺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尼玛占堆出席表彰大会。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西藏自治区有人民调解组织2490 个,人民调解员25955 人,平均每年调解纠纷8500 多件,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成为维护西藏自治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对近年来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21个先进集体和13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杨松代表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要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四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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