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2月14日)
同志们:
今年,自治区政府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其目的是,解决西藏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3545 ”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也是亲民惠民的又一新举措。
刚才,泽西同志就西藏开发、收集、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和谐之基。它是每一个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实现其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就业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每一个家庭稳定和幸福的支柱,是维系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做好劳动就业工作,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西藏、平安西藏的需要,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实现比较充分、比较稳定的就业,劳动者才能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而获得更高的收入,过上小康富足的生活。就业工作,突出了以人为本这个本质的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做好劳动就业工作,不仅符合西藏的区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也符合人民的愿望和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的方针政策,把零就业家庭、“3545”等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活动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措施。对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失业人员来说,靠社会救济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就要给他们提供就业岗位,用就业来保障生活。做好就业援助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把就业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以自治区政府出台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6〗35号)文件为统领,认真落实包括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协同作战,按各自职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政策去做。切实做到“送人上岗、送岗到人”,同时抓好“一落实”,即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群体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政府出资、出政策购买公益性岗位,目的是解决西藏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545”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各街道、居委会、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聘用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认定,使真正需要就业的人员得到就业机会、得到帮助。要抓紧制定出台适合西藏的、操作性强的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要走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与就业工作相配套,与就业援助工作相协调,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齐心协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大胆探索,努力工作,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要管理好、使用好公益性岗位,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要服务好、帮助好。时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必要时提供在岗培训及教育服务。已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要珍惜机会,努力工作,用工作实绩证实自己的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是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拿出3000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是下了决心的,是要有好的结果的,一定要管理好,使用好。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岗位补贴一定要按月按时支付,该支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一定要按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执行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或协查,发现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三、努力做好今后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增加就业岗位、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是西藏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五项指标之一。2007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新增城镇失业人员有16000人;二是有8000多名的高校毕业生不包分配,结转的尚未实现就业的要通过市场自主择业;三是2006年尚有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四是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约60万人次。
(一)充分释放积极就业政策的效应。一是尽快出台藏政发35号文件配套政策。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实行倒计时,尽快出台各项配套政策。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当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就业具体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政策、措施、资金四到位。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逐步建立就业再就业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二)继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一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将持《就业和再就业优惠证》的“3545”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规划区内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二是落实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今年9月底前,政府购买的2700个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将这一做法形成制度。三是继续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月”和“送温暖”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制定失业调控方案。严格规范企业兼并破产和裁员行为。在企业裁员工作中,要落实规模裁员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一次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的规定。同时,落实35号文件有关失业保险补贴政策,保障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生活,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二是加快西藏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超过西藏年度控制水平1个百分点时为失业警戒线,达到或接近预警线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局势。建立劳动力调查、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和劳动力市场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西藏城镇劳动力调查,对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要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用活用足两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公共就业服务的支出范围。四是提高管理水平,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基金安全,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地(市)级统筹,增强保障能力。
(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今年西藏高校毕业生多数要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于西藏短期内还存在就业渠道单一的状况,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突出问题。一是指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市场导向的就业观念。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择业方法、应聘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调整心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二是结合高校毕业生和企业用工实际,适时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洽谈会,将就业岗位送到校园,组织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摸清高校毕业生底数,了解他们的求职愿望、就业方向和能力特点,帮助制定职业生涯计划,在做好失业登记的基础上,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等方面的就业服务。四是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范围。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五是普遍推行创业培训和“双证制”。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带动具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愿望的毕业生提高创业能力,掌握专业知识和创业技巧方法,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同时,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全面推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将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在校生多学2—3门职业技能,为出校门就业创造技能条件。
(五)积极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民进入城镇务工,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是工业带动农牧业、城镇带动农牧区的有效形式。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集体议事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建立定期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及时提供信息的统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根据农牧民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强其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三是继续开展“春风行动”。要继续开展以改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农牧民工开放,提供及时有效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四是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信息对接机制,逐步解决劳务输出信息传递迟缓的问题。推广山南和日喀则地区向广东、青岛两地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做法,打造具有西藏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
(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机制。高技能人才在西藏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通用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要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稳步推进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实行“考聘分离”,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的限制,为高技能人才加快成长、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管理。规范考务流程,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人员(含职业资格工作网操作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和专家队伍建设。
同志们,做好劳动就业工作,是西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劳动就业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西藏、平安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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