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作为自治区政协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西藏贡献力量。
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本质相统一
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指出:“要把人民政协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切实有效地发挥出来,为建设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无论从肩负的根本任务,赋予的工作主题,都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和谐社会服务,政协有着自身的有利条件和协调社会各个界别关系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就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始终,时刻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依据,把促进富民作为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重点,把加强与沟通联系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广开言路、广纳群智、建言献策。努力做好政协的各项工作,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符合群众的利益,体现群众的意愿。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与政协履行职能的本质都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使我们的社会形成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加速改变西藏落后面貌的现实需要
西藏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农奴制度一直延续到1959 年,这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十分落后。经过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西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50多年来,特别是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全国各地的无私支援下、西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发展进入了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时期,社会各项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50多年来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业绩,为构建和谐西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西藏是在封建农奴制度的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是从十分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由于底子薄,起点低,仍是全国落后的地区,与祖国内地各省市区的差距很大。2004 年西藏人均 GDP 为7779 元,而全国人均GDP为10533 元,相差2754 元;2004 年,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861 元,仅相当于全国2936 元的63.5%;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00 元,比全国的9422 元低1222 元;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全区还有40个县不通黑色路面,全区人均电力装机仅为189瓦。社会事业发展滞后,2004 年西藏受教育年限仅为4.5年,比西部地区平均低2.2年,比全国平均低3.5年;“两级攻坚”人口覆盖率仅为46.2%,比全国低47.4 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说明:西藏与内地省区市之间的差距很大,这种差距是阶段性和层次上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越来越拉开距离。这就说明落后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落后必然导致社会不和谐,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就要加快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改变西藏的落后面貌,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必须要靠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巩固稳定的政治局面同样靠发展。由此可见,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它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现在,全国的发展变化很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催人奋进,形势逼人。西藏的形势同全国一样,在区党委的领导下,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势头。但是越是形势好,我们越要树立忧患意识,越要清醒地认识到,西藏是近代化与现代化两步并一步走,本来基础差,发展目标与全国同步,则需要加快发展步伐,高度重视自身造血功能的培育,按照区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规模化的要求,大力发展我区的特色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这种发展必须是跨越式发展,只有跨越式发展才能跟上全国的发展步伐。西藏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技术基础薄弱的现实条件,经济呈现出投资拉动型经济特点,今后若干年,西藏经济发展除了投资拉动增效方式支撑之外,需要加快产业建设发展步伐,使输血型经济转变为造血型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西藏高原绿色农畜产品的开发即出口农牧业的开发;西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整合资金、技术、资源,形成集团,打出藏药特色品牌;西藏旅游资源丰富,应整合六大要素,形成规模等。总之,要积极探索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贫穷是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而发展经济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只有加快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不断提升整体实力,具备雄厚的物质精神基础,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西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此,人民政协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并根据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推动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上下功夫,为促进西藏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西藏各族人民孜孜追求的愿望
建设和谐社会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旧西藏95%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没有人身权利,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谈不上民主法治,更谈不上和谐相处的问题。可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伴随着西藏的革命和建设步伐长大的,我们亲眼目睹了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发生的巨大变化。从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到改革开放各个时期,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毛泽东主席亲自制定进军西藏、和平解放、平息叛乱、民主改革时期的重大政治决策及方针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衡量西藏工作的标准:“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江泽民同志指出:“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他还指出:“决不能让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也决不能让西藏长期落后下去。”这不仅提升了西藏工作的战略地位,还明确了西藏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性。胡锦涛总书记曾领导了西藏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1989 年,胡锦涛同志主持西藏工作,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果断有力地平息了拉萨骚乱,扭转了西藏不稳定、不和谐的局面。1990 年,区党委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稳定局势和发展经济两件大事,确保我区社会的长治久安、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工作思路(即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被1994 年中央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中央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稳定社会局势的政策措施,还确定62项工程,做出了15个省市和中央各部委对口支援帮助西藏加快发展的战略决策,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的发展和社会局势的稳定,成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重要里程碑。2001 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再次明确了新世纪初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定了西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并且进一步加大了对口援藏的力度、扩大了对口援藏的范围,从根本上为推动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提供了组织、思想、政策和财力上的保证,这是进入新世纪西藏工作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5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关怀、全国人民无私的支援下,在历届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和艰苦创业,西藏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跨越、实现了西藏民主政治的跨越。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跨越,西藏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谋发展,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呈现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景象。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同其他战线一样,充分发挥各族各界委员们的优势和作用,在谋跨越、奔小康、思稳定的里程中作出了艰辛的努力。
四、发挥人民政协优势,努力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维护稳定、营造和谐西藏氛围的工作
稳定是西藏工作大局,是构建和谐西藏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不可能实现西藏社会的和谐。在西藏,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就是达赖分裂集团的干扰和破坏。达赖分裂集团始终披着民族、宗教的外衣,一方面对我们的民族、宗教、文化等政策进行攻击,另一方面有意混淆是非、扰乱视听、企图争取国际舆论的支持,骗取境内外群众的同情,企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近10年时间里,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在各大寺庙开展了以爱国、爱教、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寺教工作,在僧尼中彻底剥开了十四世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激发了僧尼的爱国热情。在教育的同时,寺庙的管理也加强了,绝大多数僧尼的祖国观、民族观和法制观念、公民观念都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我区依法规范了寺庙和僧尼的行为,寺庙民管会班子加强了,管理能力提高了,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正常了,总的形势不错。但是,少数职工和群众中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因此,人民政协要发挥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因为,这不仅是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更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需要。所以,在西藏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除了要做好宗教工作,还要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只有加强民族团结,各族人民才能和睦相处,社会才能和谐;各族干部只有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坚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我们应当通过发挥政协的优势作用,努力消除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通过教育干部群众,使各族干部群众懂得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社会动乱是各族人民之祸,要把民族团结建立在深厚的祖国之情、民族之情、同志之情的基础上,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努力促进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手足之情。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说服教育工作,用5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西藏取得的成就鼓舞人心;用“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凝聚人心,要让广大信教群众明白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建设和谐安宁的新西藏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西藏要发展,社会不能动乱,在地震上不可能建设团结、富裕、文明、进步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我们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与达赖集团的斗争不是信教不信教的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政治问题。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工作,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努力促进西藏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手足之情,为营造谅解宽容、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西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西藏的发展稳定,实现“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充分发挥履职优势,为建设和谐西藏贡献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它的发展、进步有赖于每一个社会细胞富有活力,也有赖于凝聚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智慧和力量。政协不仅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而且要融入中心工作,更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协的政治优势,促进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合作共事,最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开言路、广集群智,就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泛协商,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人才和智力优势,注重调研、集中民智,增强建言立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努力做到建言建到点子上,立论立到关键处,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执政。三是充分发挥政协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发挥沟通和协商方面的优势。四是协助党委、政府多做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五是发挥政协亦官亦民,位置超脱等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通过发挥政协的优势,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发展、稳定这一大局,依照政协章程赋予的权利,有序的政治参与,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不断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为建设和谐西藏贡献力量。(作者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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