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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赤林在全区人保财险分(支)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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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28日)

    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全区人保财险分(支)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刚才孙国新同志作了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西藏人保2007年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机遇,提出了加快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保险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为和谐西藏建设服务的发展思路,并对2008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报告很全面,工作总结实事求是, 形势分析准确到位,目标任务切实可行,听了很受启发。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近年来,西藏人保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努力增强服务能力,并结合西藏实际,提出了在西藏保险业持续引领市场发展方向、引领市场规范行为、引领市场服务创新、引领市场又好又快新跨越的发展目标,把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更好地服务和谐西藏作为首要任务,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西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一是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功能。2007年累计承担风险金额685亿元,共处理赔案9920件,赔款7987.4万元,案均赔款8051.8元。在一些地方发生灾害损失后,西藏人保能够及时、妥善地解决理赔问题,做到了快抢险、快施救、快理赔,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中央财政农险补贴试点工作,发展生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实现农业险保费收入155.3万元,种植险参保139800户、养殖险参保59100户,全年因自然灾害共赔付农业险213万元,在短期内形成一定覆盖面,增强了农牧民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抗风险能力。三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通过开办旅游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大中院校责任险、学平险、团意险、农民工意外伤害险等,尝试了用市场化手段解决责任赔偿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较好地发挥了保险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通过积极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是对重特大案的及时赔付,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促进了社会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保险为人民的宗旨。四是全面建设和谐企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努力营造和谐氛围,激励广大员工全身心投入公司发展。西藏人保各级领导班子和整个队伍保持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着一股干事业的热情,有着一种改革进取的精神。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劲头很足,促进西藏人保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热情很高,为公司发展增添了巨大的动力和活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西藏人保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对西藏人保来说,必须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难得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和巩固与PICC(中国人保)品牌相适应的整体实力、市场地位和行业形象。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现代服务业和多层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塑造稳定的收支预期,能够为个人、家庭和企业提供安全经济保障,实现社会保障安全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强调建立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把保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把保险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政策引导,创造有利条件,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保险业竞争力,四川省保监局结合西藏实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川保监〔2006〕243号),为我区保险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提出了加快保险业,特别是国有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西藏人保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不断推进自身改革发展,为西藏经济建设,构建和谐西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

    (二)积极推进重点业务领域发展,着力提高服务和谐西藏建设的能力。要按照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快重点业务领域发展,提高服务和谐西藏建设的能力。一要加快推广农牧业保险,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业保险是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农牧业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在相关配套政策、信贷及建立巨灾准备金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要认真落实国家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在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上做好保险文章。要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起步、后完善”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那曲、日喀则地区农险试点工作较好,今年要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逐步推广,提高农牧民抗风险能力,使更多的农牧民群众在参保中得到实惠。二要加快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个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三大支柱。西藏人保要把满足西藏各族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医疗补充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提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服务,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在我区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三要加快发展责任保险,为建设和谐西藏提供更充分的风险保障。责任保险具有重要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西藏人保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把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和做好安全生产结合起来。要在总结推行雇主责任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火灾公众责任、校园方责任、建筑工程责任、旅游责任等责任保险,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区区情的责任保险发展路子,为促进和谐西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把握机遇,加快发展,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纵观保险业面临的形势,当前是保险业发展的最好时期。我们要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乘势而上,迎难而进,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力,坚持改革开放, 夯实自身基础,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西藏和谐。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为西藏人保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西藏人保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以促进和谐西藏建设为已任,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努力提高保险覆盖面,切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畅通理赔程序,建立理赔绿色通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做好保险服务,在及时恢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稳定经济运行、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的作用。二要坚持深化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结合西藏实际,推动自身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内部体制机制。要加强制度创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环节。要加强客户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客户数据库,建立客户服务后援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将“平时我们是朋友,患难这时更是朋友”的服务理念落实在具体工作之中。三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要增强合规意识,认真分析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因素,始终把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管控,努力向管理要效益,向降低经营成本要效益,向经营方式要效益,切实提高自身竞争力。保险行业秉承的基本原则是最大诚信。要从自身建设入手,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并贯彻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西藏人保的文化内涵。要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功夫解决好消费误导、理赔服务不到位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保险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西藏的高度,加强引导和监管部门、保险企业一起,团结协作,共同营造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要求,将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促进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各级政府和领导要定期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保险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把国务院和自治区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要主动运用保险这一现代金融工具转移风险、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减轻政府事务负担,提高行政效能。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保险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职责。要严厉打击恶意脱逃保费、保险欺诈、骗保骗赔等行为,为保险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建立健全保险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跨行业转移,共同维护我区金融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支持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险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开展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要创造价值,创造价值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同时,企业也是社会公民,也要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都是体现社会价值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我们要在加快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西藏人保对促进西藏改革,保障西藏经济,服务和谐社会,造福西藏人民等方面的作用,体现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同志们,我区保险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建设现代保险业任重而道远。希望西藏人保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实现又好又快地跨越式发展中为促进和谐西藏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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