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4日)
同志们:
当前,我区冬虫夏草采集已进入非常关键时期,广大农牧民群众即将上山采挖冬虫夏草。鉴于当前的复杂形势,自治区决定,今天再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和社会局势稳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刚才,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宾宜同志就切实做好今年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努力实现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三个确保”
2006年4月1日,我区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从两年来实施情况看,全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冬虫夏草资源的地(市)、县、乡,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按照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规范虫草采集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原则,切实加强了对冬虫夏草采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省际间越界采集现象,遏制了地区与地区、县与县之间的跨界采集行为,使我区虫草采集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为了进一步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的长效机制,4月8日,自治区专门召开了全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和加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会后,各地(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并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下发通知、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为确保今年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的社会稳定、采集秩序良好奠定了扎实基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形势复杂。一是拉萨市发生的“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破坏了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也给我区今年的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二是五月份正是奥运圣火在全国传递的阶段,将举行火炬传递登珠穆朗玛峰活动,达赖分裂集团利用奥运圣火在我区传递,铤而走险进行破坏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三是我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群众之间的采集纠纷和矛盾依然时有发生,若被少数分裂分子加以利用,就会形成不安定因素,扰乱正常的采集管理工作秩序。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自治区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冬虫夏草的采集管理,切实把他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大事、要事,抓细、抓实,确保采集期间社会秩序良好,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确保农牧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管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4月8日全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抓好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要求,当前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不动摇。这是做好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好这个首要原则,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稳定的事件,要把依法保护、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摆在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认真安排,认真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内外环境。
二是必须坚持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减弱。就是要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原则,把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为搞好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深入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科学采集、依法采集、规范采集意识和行为,赢得群众对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同落实和执行冬虫夏草采集管理规定和要求的良好局面。
三是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松懈。在完善管理办法和各种工作预案基础上,要妥善处理好冬虫夏草主产区与边缘区农牧民的利益关系,既要保护好主产区农牧民的合法利益,又要照顾好边缘区农牧民历史沿袭的采集习惯;形成地区与地区、县与县之间沟通协商机制,对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开展有群众参加的对话,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严格实行冬虫夏草采集证发放制度,坚决禁止无证采集和干部职工采集及雇人采集现象,决不允许出现乱发和不按规定发证现象。要坚持部门协作制度,各地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通力协作。公安、武警部门要加大对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人员。农牧部门要加强对冬虫夏草采集的科学指导,制定采集计划,划定采集区域,规范采集行为,积极扶持引导农牧民组建冬虫夏草合作经济组织,维护其合法利益。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冬虫夏草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采集证的行为,严肃处理冬虫夏草交易过程中坑农、损农行为,避免在冬虫夏草销售过程中发生大的经济纠纷案件,规范冬虫夏草市场和流通环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群众采集冬虫夏草的环保教育力度,禁止破坏草原植被、砍挖野生植被和灌木现象发生,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其他部门也要按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四是必须坚持既定的工作原则不变通。就是要坚决禁止冬虫夏草产区外的人员进入产区内采集冬虫夏草,坚决禁止无证人员进入产区采集冬虫夏草。必须坚持冬虫夏草生产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含糊,对在冬虫夏草采集管理中阳奉阴违、不负责任、与民争利、破坏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秩序的干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加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打好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这一仗。
(一)要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当前我区维护稳定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是要实行地(市)、县、乡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调动各部门的资源,推行分片管理制度,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零距离”管理。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要把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纳入产区地(市)、县、乡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采取地(市)级干部包县、县级干部包乡、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的办法,哪个层次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层次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层层签订《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有关责任、管理任务早分解、早落实。三要建立处置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办法和方案。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置、采集管理、监督检查、跟踪服务到处置各种纠纷事件,落实值班制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确保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抓出成效。
(二)要督促检查,实行“零距离”跟踪服务。各地(市)、产区县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组成领导干部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深入到冬虫夏草采集现场检查指导采挖工作,实行“零距离”跟踪指导服务。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采挖冬虫夏草,哪里就有工作组的人员在服务。自治区农牧、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强有力的巡回督查组,在冬虫夏草采挖时期深入地(市)、县、乡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查调处,把各种隐患和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注重形象,严肃纪律。要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事件和人员要坚决追究其责任。为严肃纪律,避免干部职工与民争利,区党委、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 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在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中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藏党办发〔2008〕10号),对干部职工采集和雇人采集行为进行了规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决不允许出现干部职工与民争利的现象,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和落实值班制度。各地(市)、县要高度重视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在今年冬虫夏草采集期,产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动向和引起采集纠纷的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逐级上报,以便于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进一步决策。对因迟报、漏报、谎报信息,造成突发紧急事件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同志们,做好今年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竭尽全力,真抓实干,做细做实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为维护我区社会局势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好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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