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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1月08日 21:03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布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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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是我区发展和稳定任务极其艰巨的一年。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按照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西藏工作大局,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518件,审执结17353件,同比分别上升12.6%和13%,综合结案率为93.7%。其中,由各级法院直接受理的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减刑假释等案件17042件,占案件总数的92%。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西藏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法院工作首位,狠抓以刑事、民商事为重点的各项审判工作,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能动司法,强力定分止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深入揭批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罪恶行径和反动本质,进一步增强对反分裂斗争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适时调整审判重点,坚决打击境内外分裂主义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性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审理刑事案件1476件,判处罪犯1629人。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预防、挽救并重,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共依法宣告7名被告人无罪,对187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宣告缓刑,对1668名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共为24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324名少数民族和外籍被告人指定翻译。

    (二)全力保障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经济社会环境的新特点、新变化,主动把握我区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企业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司法指导性文件,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主动的工作,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全力以赴保障增长。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0986件,标的金额1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和12.6%。妥善协调、依法审理涉及国有企业的跨区经济案件,以及在调结构、扩内需、促增长中发生的借贷、买卖、承包等合同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高度关注“涉农”案件,依法审理土地征用补偿、虫草交易、矿产开采、草场承包等资源纠纷和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司法与行政的合作与互动,推行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案件协调制度,高度重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积极做好引导、劝解、息诉工作,共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80件。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在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摸清底数、查找原因、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共清理执行积案575件,其中182件有财产案件全部得到有效执行,383件无财产案件也依照法律政策作了妥善处理,一批执行积案的陈年老账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85件,执结1847件,执结率达到88.6%,标的金额3.5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着力改变不闻群众满意与否、不问社会效果好坏、空谈实体与程序等“坐堂问案”的机械办案模式,牢固树立“和为贵”的理念,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和必经程序,构建“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和谐司法方式。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因人因案制宜、因时因势利导,着力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做文章,在“了”字上求效果,实现了“既案结、又事了”的最佳效果。全区法院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484件,民事调撤率、执行和解率分别达到69%、36%,各基层法院共指导调处民间纠纷12100余件。

    (三)尽心竭力保障民生。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与司法审判工作的“实践性”紧密结合,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寓于执法办案的能动司法实践中,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打造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对赡养、抚育、扶养纠纷和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共审理劳动争议、劳务报酬案件892件。努力开展司法救助调研,找准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487万元,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7万元。着力攻克涉诉信访难点,开展矛盾纠纷摸底排查,认真落实“四定一包”、领导接访、源头治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访、缠访和闹访,按照“做深做细做到位、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耐心倾听、答疑析理、真情沟通。共审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67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32件次,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4%,部分基层法院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目标。着力构建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法官七进”、“法官讲坛”等活动。高、中级法院组织87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选派109名法官到基层法院帮助规范审判管理。提倡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院,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

    (四)积极创新司法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五改革纲要,立足国情区情,积极探索既符合人民司法制度要求,又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司法工作模式。积极推进“阳光审判”,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审务公开、文书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以廉明促公信。高度重视审判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着手构建铁案、民心案、精品案、和谐案“四案工程”,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重点人员回访制度,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促进平安西藏建设。坚持双管齐下、内外着力,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注重在内部破解“难执行”,提高执行干警能力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优化配置执行资源,规范执行行为,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注重在外部破解“执行难”,努力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实施“天基工程”,夯实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把实施“天基工程”作为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的重要抓手,作为增强人民法院“人民性”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的有效载体。在自治区实施“天基工程”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主动协调、分工合作、扎实推进,全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执法为民、践行宗旨、实现“人民性”的组织保证,在党委重视和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党组,逐步配齐班子成员,党的组织得到加强。第一次举办了“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培训班”,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开展党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正确把握审判工作方向的能力。制定实施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学习制度,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审判组织建设。把公正高效司法,作为依法办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实现“人民性”的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充实了70个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部分中、基层法院还增设了专职委员。把“三线一部六特”和治安情况复杂的乡镇作为重点,科学调整人民法庭建设布局,28个人民法庭正式组建并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基层法院内设审判机构,理顺职责分工,使审判组织体系建设更加符合依法开展审判工作的要求,更加符合公正高效司法的需要。

    (三)切实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把改善基层司法条件,作为夯实基础、服务基层、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实现“人民性”的工作保障。坚持重心下移、精力下移、投入下移,把中央政法专项经费的重头投入到基层,做到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不拖延,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司法审判战线的关怀、支持直接及时送到基层,体现到一线干警身上,落实到最困难、最需要的地方。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出台我区法院经费装备保障规划,制定实施经费装备管理办法,保障标准进一步统一,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高院刑事审判综合法庭、拉萨中院审判综合楼、各中院刑场等国家重点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司法条件得到改善。

    (四)切实加强巡回办案平台建设。把“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与西藏实际有机结合,在73个基层法院各配备1个“车载流动法庭”,在开展巡回办案中体现“人民性”。“车载流动法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了“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的目标要求。全年“车载流动法庭”总行程54万余公里,巡回办案2782次,审理各类案件4021件,开展法制教育3426场,密切了与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联系,深受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

    三、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决定性因素,以造就“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和公正廉洁司法的法官队伍为目标,狠抓队伍建设,增强能力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全区法院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先进典型,其中受到中央、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15名。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央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武装干警头脑,自觉将司法审判工作融入党的西藏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把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及能动司法理念内化为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增强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大事来抓,在确保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思想纯洁的同时,高度重视应对复杂局面、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设。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干部协管职能,做好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完善交流机制,加大法院干部横向、纵向、跨地区、跨行业交流力度,使各级法院领导班子结构更趋合理,组织管理司法审判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任一职、负双责、举双措、出双效”,保一方平安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抓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艰苦奋斗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建立健全审务、政务、队伍管理等十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去年除一起交通肇事,全区法院未发生其他违纪违法违规现象。

    (四)狠抓能力素质建设。制定实施了三年轮训计划,选派213名干警前往区外学习培训。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共开设9个培训班,全区法院654人(次)参加培训。强化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继续实施西藏线、试点线,司法考试通过率明显提高,“合议庭组成困难”、“法官断层”等问题进一步缓解。

    四、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我们制定实施《重大工作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切实做到重大司法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大案要案审理等重大问题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将坚持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区司法审判领域全面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关于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项调研。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共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建议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12件642人次,视察法院工作548人次。

    建立健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共聘请249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三级法院廉政监督员。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共有9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145件,充分发挥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高度重视检察监督,认真听取检察建议,依法审结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维持原判2件,调解、撤诉3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区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所有这些关心支持,是我们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我们战胜困难的力量源泉,是我们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全区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形势和任务、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司法工作机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审判作风不够深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司法环境、基层基础工作与面临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201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党委七届六次全委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牢牢把握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打牢法院工作基础,致力于实现全区法院工作重点突破、全面发展。

    一是致力于实现长治久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深入揭批达赖、开展反分裂斗争作为重中之重,围绕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致力于服务发展,切实推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着眼大局、能动司法、主动工作,充分彰显民商事审判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重点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促增长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以及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三农”领域的案件。高度关注、妥善处理因资源开发、劳资矛盾和市场管理引发的各类纠纷。

    三是致力于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慎重审理好教育、医疗、社保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巡回办案机制和执行工作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体系。

    四是致力于强基固本,切实推进“天基工程”的实施。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大力加强、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法官民商事审判能力、执行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维护一方稳定能力。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平稳推进“天基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

    五是致力于提升能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培养刑事审判“尖子力量”、民商事审判“行家骨干力量”和执行工作“攻坚力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构建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完成司法审判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政治保障。

    各位代表,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宏伟目标,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全区法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完成这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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