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专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培中讲话。
张培中指出,区检察院在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抓学习,要重点领会和掌握 “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和要求;二抓培训,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检察机关县处级干部主题培训的学习内容;三抓执行,要对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提出检察机关的执行办法并抓好落实;四抓监督,要抽调干部组成监督组,对院党组和各处室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自我预警机制;五抓责任,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六抓宣传,要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浓厚氛围。
张培中强调,区检察院要用“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干部选任工作链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制度的约束力。要用这些规定,建立有效的预警控制,建立责任主体,划分责任形式,确保把“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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