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拉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文化发展繁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了我市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拉萨文化发展长足进步
我们坚决落实区党委对拉萨市提出的“经济发展当好火车头,城市建设创一流,稳定工作带好头,党的建设上水平”的总要求,努力促进文化发展长足进步。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拉萨市深入扎实地推进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狠抓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六城同创”工作。2010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位居全国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20位,实现了自治区级生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五连冠的目标。建立了36类市、县(区)宣传文化阵地数据库和分布图,创建巩固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充分发挥专业文艺演出队和业余文艺演出队的作用,围绕重大节庆日和“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文化文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寺庙、进家庭,形成了以雪顿节、赛马节、艺术节等为平台的文化艺术长廊。
三是文化保护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后,我市共有935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三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个、自治区级项目41个,国家级传承人7个、自治区级传承人20个。
四是稳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我市目前已经形成民俗文化类、“一县一特”文化产业示范类等八大类、32个文化产业示范点。拉萨市新华书店成功改制为拉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平均年上缴税收80多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文化企业1085家,从业人员3587人。
二、坚决贯彻《决定》,努力实现拉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科学谋划好文化发展规划
一是用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我们将把促进文化大发展作为实现拉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好,精心研究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二是结合拉萨实际,尽快制定《拉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三是制定好拉萨市文化发展规划。
(二)制定落实好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大援藏资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合作、专项扶持等措施,吸引援藏资金投入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三是通过招商引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四是积极协调落实税收、融资优惠政策。
(三)努力推动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我市始终坚持以《决定》为指导,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加快发展文化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稳步推进文化创新。一是深入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六城同创”,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二是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到“十二五”末,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区数字电视实现全覆盖。四是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五是加强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为文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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